关于做好2024年天津市五一劳动奖和工人先锋号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05 16:40 来源: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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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各基层工会: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市委要求和全总部署,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团结动员全市广大职工为深入实施高质量发展“十项行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天津篇章发挥主力军作用,天津市总工会拟于2024年“五一”前夕,表彰一批在推动天津高质量发展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分别授予天津市五一劳动奖和工人先锋号称号。现就我区推荐候选对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评选范围和名额

    (一)推荐评选范围

    天津市五一劳动奖包括天津市五一劳动奖状和天津市五一劳动奖章。其中,天津市五一劳动奖状授予依法注册或登记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组织及其他组织;天津市五一劳动奖章授予中国籍在职职工。天津市工人先锋号授予上述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社会组织及其他组织所属的车间、工段、班组、处(科)室。天津市五一劳动奖和天津市工人先锋号,原则上五年内不重复授予。

    副局级或者相当于副局级(含)以上单位,处级(含)以上党委、政府,副局级(含)以上或相当于副局级(含)以上的领导干部不参加推荐评选。

    (二)推荐候选对象名额

    1.集中表彰名额:2024年度,天津市总工会分配滨海新区总工会推荐名额为天津市五一劳动奖状候选单位6个;天津市五一劳动奖章候选人11名;天津市工人先锋号候选集体10个。要求各开发区、街镇、系统和直属单位工会自主推荐,择优申报。

    2.单列表彰名额:按照《关于天津市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评价考核实施办法(试行)》有关规定,从滨海新区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蓝海行动”标杆、示范、试点企业中推荐1个奖状、2个奖章、1个工人先锋号进行单列表彰(不占用集中表彰推荐名额)。其中奖状主要授予在实施产改中主体作用发挥明显、带头示范作用突出的企业;奖章主要授予产业工人(不少于1人),以及对产改工作给予大力支持的企业负责人或者作出突出贡献的其他人员;工人先锋号主要授予实施产改的企业中从事研发、生产(等)的一线班组、工段、车间等集体。

    (三)不能推荐的情况

    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和单位负责人不作为五一劳动奖状、奖章的推荐对象:

    有近三年内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严重职业危害或群体性事件,因拖欠职工(含农民工等)工资、欠缴职工保险受到行政处罚,劳动关系不和谐,严重失信,未组建工会,未按时足额缴纳工会经费,未建立职代会和集体合同制度,未依照《公司法》有关要求建立职工董事制度、职工监事制度,能源消耗超标,环境污染严重等。

    二、推荐评选条件

    天津市五一劳动奖和天津市工人先锋号推荐评选对象必须热爱祖国,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带头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党纪国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要求,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符合《天津市五一劳动奖状 天津市五一劳动奖章 天津市工人先锋号评选管理工作办法》(津工发〔2024〕2号)规定的基本条件,一般应具有区局集团公司级及以上荣誉基础(农民工和一线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事迹特别突出者无荣誉基础也可申报),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和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统筹扩大内需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推进科技创新、产业焕新、城市更新,进一步盘活存量、培育增量、提升质量,发展新质生产力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二)在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走深走实,服务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面向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点产业建设,强化协同创新和产业协作,推进港产城融合发展,协同打造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先行区、示范区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三)在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促进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高水平建设全国先进制造研发基地,持续开展产业强链补链行动,加大领军企业和链主企业培育力度,打造现代化产业体系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四)在深入推进科教兴市人才强市、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助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五)在深入实施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支持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发展,推进金融创新运营示范区建设,优化营商环境,深入实施质量强市行动,推动老字号企业转型创新发展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六)在推动发展方式绿色转型,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积极稳妥推进“双碳”工作,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推动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七)在抓好高品质生活创造和基本民生保障,推动乡村全面振兴,组织实施民心工程,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深化文商旅融合发展,推进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八)全力防范化解风险,坚决筑牢首都政治、安全“护城河”,强化安全生产监管和防灾减灾救灾,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天津、法治天津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九)在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严格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十)在其他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三、程序安排

    (一)基层工会自主申报。各基层工会根据评选条件和要求自主申报。原则上,每个奖项最多申报1个名额。推荐农民工、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不占用推荐名额。

    (二)申报材料。各基层工会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提出推荐名单,于3月7日(周四)12:00前将天津市五一劳动奖章、奖状和工人先锋号《申报表》电子版、推荐对象500字以内简要事迹电子版(请严格按照模版格式排版)、荣誉基础、农民工农业户籍、职称证书、在事业单位担任领导职务并在教学科研等方面有特殊贡献证明等佐证材料电子版(或扫描件)上报经开区总工会组织科,逾期不报或申报资料不全的视为放弃推荐资格。

    对申报天津市五一劳动奖状的单位和申报天津市五一劳动奖状的企业负责人,需在以上材料基础上,提供2023年度统计局“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报表及全年税务代收工会经费“缴费证明”(财政划拨工会经费单位要提供足额划拨工会经费的书面证明)、2023年度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和本单位职代会实施办法(细则)、2023年度签订的工资集体协议及人力社保部门出具的审查意见书、被命名为区级(含)以上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称号的文件、以及选举某某同志为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职代会决议等资料(PDF版或照片)。无以上资料或资料不全的不得申报。

    (三)汇总审核。经开区总工会将对各基层工会申报的相关材料进行汇总,对申报单位的性质和人员身份等情况进行审核,凡不符合推荐要求或存在弄虚作假瞒报身份等情况的,一律取消推荐资格。经多部门联审,提出拟推荐对象名单,经党委同意后,报滨海新区总工会参加差额遴选。

    四、推荐评选要求

    推荐评选天津市五一劳动奖和工人先锋号必须严把政治首关,切实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坚持要面向基层、面向工作一线、面向普通劳动者,兼顾社会各阶层和各方面代表,确保将产业工人、其他一线职工和专业技术人员、科教人员、农民工等群体中的先进代表推荐上来。要注重推荐货车司机、网约车司机、快递员、外卖配送员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注重推荐在劳动和技能竞赛中涌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职工;优先推荐具有工匠精神、解决“卡脖子”技术问题的专家和高技能人才;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严格推荐程序,坚持评选标准,严把推荐质量保证评选质量。凡有严重失信等不符合推荐范围不能参加评选。

    五、奖励办法

    市总工会对授予天津市五一劳动奖章、奖状和工人先锋号的先进个人、集体和单位颁发奖章、证书和奖牌,对集中表彰授予市级五一劳动奖章的先进个人,每人奖励3000元。

    联系人:  刘扬        葛晴

    联系电话:022-25203928    022-25203956  

    电子邮箱:zuzhikepeixun@163.com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工会

                              2024年3月5日      



    附件:
    https://attNew.teda.gov.cn/zgh/upload/files/2024/3/1-3.2024年天津市五一劳动奖和工人先锋号基本情况表.xls
    https://attNew.teda.gov.cn/zgh/upload/files/2024/3/4.关于天津市五一劳动奖和工人先锋号推荐有关说明.docx
    https://attNew.teda.gov.cn/zgh/upload/files/2024/3/5.天津市五一劳动奖和工人先锋号推荐对象简要事迹报送要求.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