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3年南港产业促进办公室预算编制工作,根据《天津市财政局关于编制2023年市级部门预算草案的通知》、《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滨海新区开发区预算管理监督暂行办法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经开区财政局2023年部门预算布置会的指示精神,现将我办2023年预算编制内容报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依据、原则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思路
贯彻市委、市政府战略部署与区委、区政府决策要求,按照经开区党委指示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推动高质量发展,全面落实严把支出关口真过紧日子要求,坚持厉行节约,严格“三公”经费管理,严控一般性支出,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硬化预算执行约束,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提升资金使用效益,构建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
(二)主要依据
2023年预算编制主要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21〕5号)、《预算管理一体化规范(试行)》(财办〔2020〕13号)、《中共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津党发〔2019〕25号)、《天津市财政局关于编制2023年市级部门预算草案的通知》、《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滨海新区开发区预算管理监督暂行办法的通知》的文件规定及经开区财政局下发的《关于召开2023年部门预算布置会的通知》等相关文件。
(三)基本原则
从严实行零基预算管理政策方针。从严控制专项资金的设立,资金项目设立依据充分合理;落实滨海新区和经开区党委重大决策部署,坚持量入为出,不再考虑以前年度预算基数和历史沿革,建立“预算一年一定”“项目能进能出”的新机制。严格项目审核,完善项目事前评审和预算分配机制,加强绩效目标管理,按要求科学填报项目绩效目标。
严把财政支出关口,树牢真过紧日子的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各级党政机关要大兴艰苦奋斗之风的重要指示精神,将真过紧日子、过真紧日子的要求作为我局预算编制长期坚持的基本方针,继续压减一切不必要的开支,进一步压减一般性支出;继续严控“三公”经费,对无实质内容的因公出国(境)、公务接待等活动,坚决予以取消。大力精简会议、差旅、培训、调研、论坛等公务活动,积极采用视频、电话、网络等新型方式开展工作,努力节约日常经费开支。
强化预算主体责任,提高预算管理透明度。继续健全内部控制机制,严格支出管理,实施绩效监控,强化预算绩效管理主体责任,强化“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导向;继续把财经纪律和各项管理制度落到实处,严格执行管委会批准的预算,严禁超预算、无预算安排支出或开展政府采购。将预算管理理念和方法深度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各环节,强化预算结果刚性约束。
科学编制政采预算,依法依规开展政采工作。切实加强采购预算的严肃性,确保“应编尽编”和“应采尽采”,增强采购预算和采购计划的衔接工作,预算单位申报采购计划时需提供预算批复文件。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
2022年9月,经开区法定机构改革后,原绿色石化产业促进局与原新能源和新材料产业促进局合并,成立南港工业区产业促进办公室,其中内设7个职能科室,包括:综合管理部、重大项目促进部、基础化工品产业促进部、新能源产业促进部、新材料产业促进部、精细化工产业促进部和港口产业促进部。
(二)人员构成
南港产业促进办公室人员核定编制37人,实有人员27人,其中授薪内16人,授薪外11人。
(三)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天津市、滨海新区和天津经开区有关招商引资、产业促进的政策要求,跟踪石油化工、精细化工、新能源、新材料等产业发展趋势,研究制定相关招商引资具体政策和配套措施。
2.加强与国家、天津市和滨海新区有关部门衔接沟通,协同落实南港工业区重大政策制定、重大项目落地工作。
3.贯彻落实天津经开区“三资并重”的招商理念,开拓并维护各级政府、企业、协会、中介机构等渠道资源,协调驻外单位,开展招商引资推广工作。
4.负责石油化工、精细化工、新能源、新材料、港口等产业方向的招商引资工作,策划和制定专业化的招商活动计划、方案并组织实施。
5.负责在谈和已投资重大项目的跟踪、服务工作,协调有关部门解决项目提出的问题,促进项目落地建设和增资增产。
6.负责完成天津经开区管委会下达的实际利用内外资、新引进项目数、新增全口径税收、新增固定资产投资、新增购地项目数等考核指标。
7.贯彻落实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基层党建工作任务,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8.完成党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2023年主要工作任务
(一)党建工作
在经开区党委和机关党委的领导下,以加强支部建设为核心,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强化党员学习教育,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加强支部的党风廉政和作风建设,引导广大党员积极向书本学习、向实践学习,不断提高全体党员的理论素养、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创新组织生活方式,增强党员的党性观念,切实以党建带动业务工作。
(二)招商引资工作
依据产业规划,充分利用已经形成的产业基础,进一步发挥南港区位优势和港口优势,按照确定的产业链建设方向,瞄准世界500强、全国200强、同行业50强和国有大型企业、知名民营企业开展招商工作。以中石化乙烯、渤化两化搬迁项目为龙头,打造烯烃综合利用、新能源、新材料、绿色石化等产业链,充分整合区域资源,构建围绕石化产业绿色发展的高端石化生态圈。强化专业化工园区产业链招商思维,同时围绕绩效考核目标合理分配招商力量。加快推动一批项目签约,推动一批项目开工建设,推动一批项目投产运营,推动储备、在谈项目取得突破性进展。
四、部门预算草案编制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单位收入预算21400.08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减少12143.72万元,其中,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1400.08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单位支出预算21400.08万元,与2022年支出相比减少12143.72万元。其中:部门支出预算21400.08万元。
2011301行政运行科目支出1073.0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0113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科目支出158万元,主要用于日常招商引资过程中产生的经费支出;
2011308招商引资(招商经费)科目支出9.0537万元,主要用于因公出国(境)人员标准费用支出;
2150299其他制造业科目支出19212.3124万元,主要用于制造业区域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支出;
2060699其他涉外发展服务科目支出943.493083万元,主要用于服务业区域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支出;
2060499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科目支出4.194517万元,主要用于区内人才引进、培养与奖励区域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支出;
(二)基本支出说明
公用定额23.4万元
1.办公费5万元:用于购买日常办公用品、报刊书籍杂志的支出;
2.印刷费2万元:宣传资料的印刷,管委会领导参加重要活动需要制作印刷的资料费用等。
3.水费1万元:单位饮用水购置的费用。
4.邮电费0.5万元:用于邮寄等费用。
5.差旅费5万元:用于行政事务外出交通、住宿费用及非招商活动的出差、党建培训活动等费用。
6.委托业务费0.8万元:用于委托外单位协助本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相关费用。
7.伙食补助费0.2万元:用于支付本单位职工的加班伙食补助费等费用。
8.手续费0.1万元:办理各项业务产生的手续费用。
9.办公设备购置1.8万元:用于支付本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设备、办公耗材等支出费用。
11.其他交通费用1.5万元:用于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
12.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5万元:用于支付本单位职工的加班住宿费及其他日常支出费用。
13.因公出国(境)费用2万元:用于支付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国(境)办理护照、签证费用。
14.维修(护)费2万元:用于支付本单位维修维护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设备、办公耗材等支出费用。
(三)项目支出预算说明
招商费100万元
1.招商办公用品6万元:用于购买日常招商用办公用品、报刊书籍杂志的支出。
2.印刷费4万元:招商宣传资料、图册的印刷,管委会领导参加重要活动需要制作印刷的资料费用等。
3.邮电费1万元:招商人员用于项目合同和协议材料的邮寄费用等。
4.其他交通费28万元:用于招商项目接待的车辆租赁费用;接待国内外考察团需临时增加用车时的租车费用等,该项支出涉及第三方服务,详细情况参见《项目经费涉及外聘第三方服务情况表》。
5.差旅费30万元:招商人员赴国内各地进行项目考察、调研、促进,以及参加与招商有关的各种会议等费用。
6.委托业务费15万元:用于招商过程委托业务办理的相关费用。
7.公务招待费10万元:
A.招商与项目洽谈时,必要的接待公关费用;
B.出差期间发生的宴请费用;
C.重大活动,拜会主管及相关部门、重点客户的专项公关费用。
8.维修(护)费4万元:用于支付本单位日常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的修理及维护费用。
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万元:包含上述项目中未包括的其他项目支出。
招商保障专项(化销通勤专项经费)48万元
为进一步创造有利条件,加快推动相关项目落户,经请示管委会,并按照委领导批示意见,申请2023年度中石化化工销售(天津)有限公司通勤车辆专项经费48万元。自2021年度起,三年费用总计144万元,分三年每年纳入我办专项预算。该项支出涉及第三方服务,详细情况参见《项目经费涉及外聘第三方服务情况表》。
招商宣传专项(精细化工人才联盟专项经费)10万元
按照市、新区关于天津精细化工和新材料产业(人才)联盟定期组织系列活动的工作要求,按照委领导批示及相关工作部署,申请产业(人才)联盟专项经费10万元,用于支付产业交流会议、行业专业会议、政策宣讲会等联盟活动中产生的服务费、委托业务费等相关费用。该项支出涉及第三方服务,详细情况参见《项目经费涉及外聘第三方服务情况表》。
(四)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1.8万元,其中:公用支出1.8万元,为货物类商品,具体如下:
1.计算机(笔记本电脑) 1万元
2.纸张(复印纸 0.8万元
南港产促办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安排10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减少12万元,主要原因是压减“三公”经费,厉行节约。具体情况:
一、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无变化。
二、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不涉及公务用车。
三、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10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减少12万元,主要原因是压减“三公”经费支出,厉行节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