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障局、人才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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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含人才服务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2021-10-25 20:04 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障局、人才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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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含人才服务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

发布机构: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障局、人才服务中心)

  • 索引号:21-6957-2021-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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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效性:

  • 成文日期:

  • 发文日期: 2021-10-25

一、  部门主要职责

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党中央、市委和区委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关于法定机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制定区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法定机构内设部门及专业工作机构各类人员综合管理,制定和落实各类人员薪酬福利制度,与财务部门配合做好社会保险、公积金和职业年金的缴纳工作。负责法定机构科级及以下工作人员招聘工作,组织开展法定机构基层干部培训。负责法定机构科级及以下工作人员的人事档案收集、审核、归档等工作。指导管委会直属国有企业开展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3、负责制定区域人才发展规划,制定人才引进、培养、奖励等政策并贯彻落实。负责各类人才的评选表彰和相关管理工作。健全博士后管理制度,做好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开辟海内外引才引智“绿色通道”,促进区域发展所需各类人才流入,开展人才调研及相关宣传工作。

4、宣传贯彻落实养老、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条例。负责职工退休审批和连续工龄、特岗和因病提前退休的审批认定。负责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加强工资宏观指导。依法开展对医疗保障领域监督检查管理。做好企业年金备案等相关工作。协助开展城镇居民养老、医疗保险工作。

5、负责宣传贯彻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依法开展劳动保障监察。承担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指导推动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负责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调解仲裁工作。强化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负责区域劳动关系管理,开展和谐企业、 和谐园区创建评选工作,协调处理群体性劳资应急突发事件。

6、负责区域新增就业工作,开展失业保险政策促进就业工作,负责大学生就业创业政策和稳定促进就业政策审核。

7、负责制定并完善区域产业人才培养鼓励政策,促进产业人才技能水平和职业素质的培养与提升,推动区域各类职业培训项目的开发与落实,做好区域各类职业培训资源的管理与优化工作。

8、负责区域人力资源服务业产业促进工作,研究推动实施经开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负责人力资源服务和劳务派遣机构的行业管理与服务工作。

9、负责开展区域外国(境外)专家服务管理以及国(境)外人才引进工作。

10、负责指导建立人才公寓分类管理机制,制定、落实各项人才公寓管理办法。

11、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天津市关于离退休干部的方针政策,开展离退休干部服务与综合保障工作。

12、负责指导开展区域人力资源开发与对接、人事档案管理及相关人力社保领域公共服务窗口经办等工作,负责指导开展经开区社区劳动保障服务工作。

13、负责经开区技工学校、职业培训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做好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及评委会日常管理工作。

14、负责本领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15、贯彻落实本部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基层党建工作任务,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16、承办党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含人才服务中心)内设17个科室。

三、部门预算草案编制情况

(一)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部门收入预算23344.8万元,与2020年预算相比减少2234.9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23344.8万元,与2020年预算相比减少2234.93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3344.8万元、政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非同级财政拨款预算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预算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预算收入0万元、投资预算收益0万元、其他预算收入0 万元;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部门支出预算23344.8万元,与2020年预算相比减少2234.93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3267.80万元,主要用于人员支出3053.4万元、公用支出184.4万元、专业业务费30万元;

项目支出20077万元,主要用于人员专项16223万元、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专项2950万元、租赁与物业费专项29万元、安全生产经费10万元、应急经费82万元、信息化系统经费10万元、企业服务专项302万元、信息化建设(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企业服务专项400万元、劳动关系维权企业服务专项60万元、十四五经费11万元。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部门2021年安排机关运行经费预算209.4万元,包括办公费49.5万元、印刷费16.5万元、手续费0.2万元、水费2.8万元、邮电费30万元、差旅费23万元、维修(护)费2万元、培训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0.5万元、委托业务费12万元、其他交通费59.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8万元、办公设备购置8.7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21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475.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59 万元。主要项目是:办公设备及办公用品购置16.7万元,人事档案信息化专项400万元,离退休专项30万,离退休老干部活动中心(市区、开发区)租赁及物业费29万。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底,本部门各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包括无。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本部门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涉及预算金额0万元。

(五)专业性名词解释

1.部门预算。是指主管预算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及其行使职能需要,组织所属预算单位编制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按程序依法批准的部门综合收支计划。

(六)关于空表的说明

1.本部门2021年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为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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