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天津市和滨海新区有关城乡规划、自然资源、测绘地理信息、地名、城建档案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二)负责组织编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地下空间规划等重要规划。
(三)负责权限内建设项目用地管理、建设工程规划管理和市政基础设施规划管理工作。负责测绘管理、城市景观、地下空间、城市雕塑、城市地名的规划管理工作。
(四)负责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管理。制定实施土地利用计划。负责建设用地的供应工作。承担权限范围内全民所有的自然资源使用权出让、转让、抵押等工作。
(五)负责不动产权属登记管理工作,负责不动产权籍调查工作、国土资源调查管理工作。
(六)负责规划、自然资源的政策法规宣传、培训和信访工作。负责规划、自然资源的行业执法监察工作。
(七)负责规划、自然资源信息化建设的组织和管理。
(八)承担历史文化风貌和优秀历史建筑规划统筹和保护管理工作。
(九)负责地产市场行业监督管理工作。
(十)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协调推动地质矿产勘查项目实施。
(十一)负责统筹管理土地整备工作。
(十二)承接新区规划土地领域放权赋能事权。
(十三)负责本领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十四)贯彻落实本部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基层党建工作任务,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十五)承办党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内设12个职能科室。
三、部门预算草案编制情况
(一)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部门收入预算3528.92万元,与2020年预算相比减少543.74 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3528.92万元,与2020年预算相比减少543.74 万元,包括财政拨款预算收入3528.92万元、非同级财政拨款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预算收入0万元、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预算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预算收入0万元、投资预算收益0万元、其他预算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部门支出预算3528.92万元,与2020年预算相比减少543.74 万元,其中:
行政运行(城乡社区管理事务)科目支出1800.92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基本支出;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城乡社区管理事务)科目支出728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委托项目、基准地价更新和标定地价制定等专项支出;
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支出1000万元,主要用于专项规划支出;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部门2021年安排机关运行经费预算90.66万元,包括办公费20万元、印刷费4万元、水费1万元、邮电费1万元、差旅费15万元、会议费1万元、培训费1万元、公务接待0.5万元、伙食补助费7万元、日常维修(护)费1.5万元、专用材料费1万元、委托业务费和其他商品服务支出4万元,其他交通费33.66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21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475.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473万元。主要项目是:委托项目262万元,专项规划项目925万元,不动产档案数字化及应用管理及维护200 万元,基准地价更新和标定地价制定专项86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底,本部门各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包括0。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本部门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涉及预算金额 0万元。
(五)专业性名词解释
1.部门预算。是指主管预算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及其行使职能需要,组织所属预算单位编制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按程序依法批准的部门综合收支计划。
(六)关于空表的说明
1. 本部门2021年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为空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