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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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经开区市场监管局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日期:2021-10-29 10:49 来源: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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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2021年经开区市场监管局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机构: 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 索引号:14-8362-2022-00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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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日期: 2021-10-29

一、指导思想、依据、原则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滨海新区、开发区管委会确定的重点工作任务和改革目标,坚持稳中求进、改革创新,进一步深化预算改革,加强一般公共预算管理,实现有效监督,努力构建公开、透明、规范、完整的预算体制。一般公共预算编制要全面落实中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大力压缩一般性、消耗性支出,严格管控楼堂馆所建设、财政供养人员和“三公”经费支出;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完善预算分配机制;坚持科学管理,深化国库集中收付和政府采购改革,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提高预算透明度。

(二)主要依据:根据《天津市部门预算管理办法》、经开区财政局《关于编制2021年经开区部门预算草案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和财政局2020年10月14日召开的关于2021年部门预算会要求,编制2021年预算。

(三)基本原则:坚持节约原则,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细化预算编制内容,改进预算编制方法;规范支出管理行为,增强预算安排的科学性;充分考虑经济性、政策性和管理性因素影响,合理预测收入变化趋势,努力提高收入预算编制的准确度。

二、基本情况

管委会在2019年进行了法定机构改革,成立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市场稽查大队(计量检定所、特种设备监察站)(以下简称市场监管局),为经开区法定机构内设部门。

(一)机构设置

市场监管局内设16个科室,即:办公室、法规科、政务服务科、市场和网络交易监管科、价格监督检查科、信用监督管理科、竞争执法科、知识产权科、质量监督管理科、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科、药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科、认证认可和检验检测监督管理科、稽查一科、稽查二科、稽查三科、特种设备科。

(二)人员构成

编制人数:市场监管局(含市场稽查大队)核定员额控制数为139人。其中市场监管局110名,包含中层正职1名、中层副职3名、科长13名、副科长8名。市场稽查大队29名,包含中层副职1名、科长4名、副科长1名。

实有人数:市场监管局(含市场稽查大队)121人。其中,市场监管局93名,市场稽查大队28名。

(三)主要职能

1.市场监督管理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市场监督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标准,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本区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负责本区各类企业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工作。依法公示和共享市场主体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三)负责本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组织查处市场监管各类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四)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依法实施合同、拍卖行为监督管理,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工作。负责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组织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组织开展本区商品和相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

(五)承担本区专利保护和专利管理职能,推进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的制定和实施,组织开展知识产权宣传教育活动。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监督管理商标的印制和使用,组织实施商标战略。负责实施商标、专利执法工作。

(六)拟订并组织实施本区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组织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七)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管理产(商)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实施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并实施监督。

(八)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落实食品安全重大政策。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和实施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承担经开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九)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查处置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的监督管理。负责食品流通和餐饮服务的许可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十)负责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的许可、检查和处罚,以及化妆品经营和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环节质量的检查和处罚。

(十一)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落实地方计量检定规程和计量技术规范,依法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二)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依法协调指导和监督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制定工作。

(十三)负责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工作,规范检验检测市场。

(十四)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全区认证认可工作。负责组织实施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工作。

(十五)承办经开区党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2.市场稽查

(一)负责本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组织查处原工商领域各类违法案件。

(二)负责特种设备监督检查、特种设备行政许可、特种设备综合管理工作。

(三)负责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以及化妆品经营和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环节违法案件查处。

(四)负责产品质量、特种设备类违法案件查处。

(五)承办经开区党委、管委会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2021年主要工作任务

2021年我局将继续以促进开发区经济发展为中心,优化工作流程,加速业务融合,力争开创市场监管的新局面。

(一)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1.做好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

一是继续做好特种设备动态信息监管系统数据库的更新维护工作,为安全监察工作提供可靠的信息支持。二是制定并完善开发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的工作程序和检查计划,三是督促特种设备的使用单位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应急预案,落实安全责任;四是开展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管理标准化和分类监管软件试点应用;五是依法严肃查处特种设备违法违规行为,努力确保特种设备整体安全稳定局面。

2.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一是深化审批审评制度改革,建立证前现场核查管理机制,完善食品安全责任公示制度,推进“明厨亮灶”工程,提高社会共治程度。二是积极探索食品安全第三方监管监测服务工作,充分发挥市场专业化服务组织在食品检验、合规性检查等方面的作用,鼓励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参加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三是广泛借助各类传统及新兴媒体,向广大群众宣传食品安全知识,监管政策及工作动态,及时发布消费指导安全预警等信息,并展开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四是明确企业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完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督促企业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法》规定的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二)强化执法,进一步强化市场和质量监管工作

1.规范执法,促进依法监管

从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执法监督平台、细化执法工作程序、标准等方面加强执法业务规范化工作水平。发挥基层部门直接联系企业的优势,主动作为、主动思考,发现问题,为创新市场监管体制,推进市场监管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创新事中事后监管模式提出合理建议。

2.全面落实“先照后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继续构建以信息归集共享为基础,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监管制度,让失信市场主体“一处违法,处处受限”。一是引导市场主体充分认识信用状况对自身发展的关键作用,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提高诚信自治水平。二是充分发挥市场专业化服务组织的监督作用,并创造条件鼓励群众积极举报违法经营行为。

3.严格执法,保障民生安全

一是秉持源头管控理念,加大对生产领域产品质量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二是对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同时,发挥政企协作打假维权机制的作用,帮助企业维权。三是以新广告法施行为契机,加大对房地产广告、医疗卫生广告等广告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力度。四是高度关注涉及传销行为的违法线索,大力打击传销行为,积极协助打击非法集资部门开展工作。五是加大对侵犯消费者权益类案件的查处力度,并妥善应对消费者维权索赔

4.创新监管手段,提高监管效率。

加强智慧监管能力。结合“智慧泰达”项目,加快推进“市场监管平台”建设进度,实现“互联网+”背景下的智慧监管,提高监管精细化、智能化、科学化水平。

加强民生保障能力。一是落实“安全责任保险”机制,突出保障涉及民生的食品安全和特种设备安全;二是研究出台菜市场补贴政策,引导行业健康发展,促进社会共治,服务民计民生。

积极探索扩大政府购买服务工作范围。转变政府职能,打破固有思维,寻求在更广领域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模式破解困境,缓解执法压力。

(三)进一步加强宣传工作

市场和质量监管局成立后,社会认知度不够,社会群众不了解市场和质量监管局的职能,为了改变这一局面,通过开展一系列宣传活动,与大众构建一个良好的交流平台,进一步增进社会群众对市场监管工作的认识与了解,普及有关专业安全知识,提高企业自身生产经营安全责任意识,同时让企业更好的理解,主动配合政府监管工作。

一是以“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26国际知识产权日”6月份“安全生产月”、9月份“质量月”等活动为载体,按照有关主题,策划主题活动,二是通过采取公益广告、宣传片、公益口号、知识培训等多种手段,借助电视、网络、报纸、微信等多渠道进行与市场监管、质量监管、用药用械、安全生产等知识的普及;三是密切关注社会热点,普及相关知识,及时发布安全预警等信息。

(四)继续加强企业服务,促进区域经济发展

1.全面推动工商登记改革的深入执行。

关注工商登记进一步便利化改革措施的调研和实施,积极关注名称自主申报、简易注销制度等进一步的改革措施,保持政策创新和先试先行的领头羊地位,以创新的意识支持区域进一步开发开放。继续做好企业服务工作,坚持“首问负责、全程跟踪”的服务模式,通过横向部门联动机制,为企业提供登记上下游相关业务的协调服务。

2.积极努力,为企业发展创造更好的条件

2021年,我局将力争为企业发展在驰著名商标、天津名牌申报、守合同重信用单位、商业奖励资金、质量奖申报、放心食品工程、放心药厂、放心药店、“明厨亮灶”工程等方面做好服务、辅导工作,为区域经济发展创造更好的环境。

四、部门预算草案编制情况

收支预算整体说明

2021年部门预算其中公用定额121万元,公用专项业务费支出30万元。

(一)公用定额经费支出121万元。

●办公费28万元:用于购买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书籍、电脑办公用品耗材的支出。

●印刷费10万元:用于办公文件、登记文书表格、档案封皮、名片、信件及信纸的印刷。

●手续费0.5万元:用于支付各类手续费支出。

●水费9万元:用于工作时间的日常饮水及车辆备水等。

●邮电费15万元:办公用信件、材料的邮寄费用及办公电话费等。

●差旅费35万元:用于参加管委会、市场和质量监管系统组织的赴国内部分地区业务学习、研讨和交流及本局业务等因公出差。市内差旅费,天津市区域内,按照区域划分的公务出行费用。

●维修费2万元: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等。

●培训费0.5万元:用于业务培训。

●公务接待0.5万元:用于接待对口单位、上级单位等办案、调研和考察,日常招商接待。

●会议费0.5万元,用于上级部门及业务对口单位召开的相关会议及本局召集企业部署有关专项工作专题会的费用。

●委托业务费15万元:用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万元:用于行政办公过程中,上述项目中未包括的其他项目支出。

(二)公用专项业务费支出30万元。

●租赁费2万元:用于支付租赁场地、办公设备等费用。

●伙食补助8万元:用于职工伙食补助费用,误餐费、加班餐费、临时人员食堂餐费等。

●其他资本性支出2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2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20万元。我局部分办公设备因使用年限较长,工作超负荷运转,已经陆续出现损坏、不工作以及运行缓慢等问题。同时随着工作内容的扩充,急需购置部分办公设备。为维持工作正常进行,适应日益增长的工作量,完善各项职能,特提出相关具体采购事项。

设备

数量

金额

服务器

4台

12万元

电脑

16台

5.9万元

复印纸

120箱

2.1万元

总计

20万元

经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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