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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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知识产权局)

发布日期:2023-09-15 16:26 来源: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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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知识产权局)

发布机构: 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 索引号:57-14071-2021-00001

  • 文 号:

  •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

  • 有效性:

  • 成文日期:

  • 发文日期: 2023-09-15

部门职能:

       一、负责市场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市场监督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标准,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依法负责本区相关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工作。依法公示和共享市场主体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三、负责组织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组织查处市场监管各类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四、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依法实施合同、拍卖行为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组织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组织开展商品和相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

       五、承担本区专利保护和专利管理职能,促进专利技术产业化、知识产权交易等应用活动,推进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的制定和实施,组织开展知识产权宣传教育活动。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监督管理商标的印制和使用。负责实施商标、专利执法工作。

       六、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管理产(商)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实施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并实施监督。协助上级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七、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负责特种设备登记、许可。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八、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落实食品安全重大政策。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和实施一般级别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承担经开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九、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查处置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的监督管理。负责相关食品生产、食品流通和餐饮服务的许可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十、负责药品零售经营许可、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检查和处罚,以及化妆品经营和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环节质量的检查和处罚。

       十一、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二、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依法协调指导和监督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制定工作。负责商品条码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工作,规范检验检测市场。

       十四、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全区认证认可工作。负责3C免办及特殊用途进口产品审核及事后监管工作。

       十五、负责在本区内依据市场监管相关法律、法规查处违法案件。

       十六、负责本领域安全生产管理,从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规标准等方面加强本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指导督促企业加强安全管理。

       十七、贯彻落实本部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基层党建工作任务,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十八、完成党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机构设置:

       市场监督管理局设14个内设科室:

       一、综合业务科。主要负责党建、纪检监察及机关日常运转、人事、后勤、资产、财务、公文、会议、档案、绩效考核、督察督办、信访、工会等工作。

       二、法制政策科。主要负责执法监督、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及行政执法投诉处理、政务信息公开等工作。

       三、政务服务科。主要负责市场主体商事登记、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工业产品许可证等行政审批及服务事项等工作。

       四、质量监督管理科。主要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强制性认证产品生产企业监督管理、检验检测等机构监督管理等工作的指导协调等工作。

       五、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科。主要负责食品生产监管和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经营监管等工作的指导协调以及经开区食安委日常工作等工作。

       六、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主要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相关工作的指导协调等工作。

       七、信用监督管理科。主要负责信用监管工作的指导协调,负责组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等工作。

       八、市场秩序监督管理科。主要负责合同、拍卖行为、网络交易监管、反不正当竞争行为、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广告监管、价格监管、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工作的指导协调等工作。

       九、知识产权科。负责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等工作。

       十、执法协调科。负责监督指导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组织协调跨区域、跨部门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市场监管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和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分拨督办等工作。

      十一、市场监管一科。负责南港(含中区)和东区部分范围内的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十二、市场监管二科。负责中心商务区和东区部分范围内的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十三、市场监管三科。负责西部片区和东区部分范围内的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十四、市场监管四科。负责滨海中关村、北部片区和东区部分范围内的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办公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街19号A-4楼

办公时间:工作日 夏季(3.16-11.14) 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30 冬季(11.15-次年3.15) 上午8:30-12:00 下午13:00-17:00

负责人姓名:黄礼胜

联系方式:022-25201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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