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职能:
(一)负责南港工业区、中区应急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有关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督查、评估全区应急管理工作的落实情况。
(二)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分析安全生产形势,指导、协调、监督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
(三)依法监督检查本区域归口管理工业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开展各类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四)贯彻执行应急管理方面法律法规,组织编制应急体系建设、应急物资储备、应急救援装备、综合防灾减灾、安全生产、安全生产科技方面的规划。
(五)统筹应急预案体系建设,落实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指导编制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
(六)组织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
(七)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援。
(八)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防潮防汛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统一协调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
(九)联系、协调消防部门开展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十)联系、协调地震主管部门开展防震减灾工作。
(十一)联系协调水旱灾害、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十二)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三)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园区封闭管理工作。
(十四)贯彻落实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基层党建工作任务,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十五)承办党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
一、综合业务科。负责综合保障统筹和南港安委办日常工作。
二、安全监察科。负责项目安全审批和“三同时”管理,企业安全行政许可,园区安全应急规划和整体性风险评估工作。
三、执法检查科。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管理,组织或开展各类安全检查,组织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四、应急管理科(应急指挥中心)。负责预案编制管理工作,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队伍管理,响应并组织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
五、法规与信息化科。负责执法监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教培训,园区封闭管理工作。
办公地址:天津滨海新区南港工业区创业路投资服务中心3层
办公时间:8:30-17:30(工作日)
负责人姓名:刘占全
联系方式:022-631186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