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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1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6-20 09:19 来源:科技创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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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开区各相关企业:

根据天津市科技局、财政局《下达2021年度国家高企奖励资金计划和2020年度暂缓拨付国家高企奖励资金计划的通知》,请经开区2021年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按照以下提示在“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平台”(www.teda.gov.cn)申请奖励资金。

一、奖励金额

(一)首次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

首次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按照企业上一年度(2020年)销售收入规模小于5000万元(含)、5000万元至2亿元(含)以及2亿元以上三个档次,分别奖励30万元、40万元和50万元。企业按照上级资金和区级资金各50%,分2笔申请。

(二)通过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

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期满当年内通过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奖励20万元,企业按照上级资金和区级资金各10万元,分2笔申请。

对于高新技术企业资质到期当年未重新认定,其后再次通过认定的,给予一笔10万元区级资金奖励。

二、申请方法

(一)上级资金

注册并登录“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平台”(www.teda.gov.cn),在首页点击“服务”→找到“经开区办事服务” →点击“其他”→点击“上级专项资金(科技类)兑现指南”(https://app.teda.gov.cn/Views/ThirdPage.aspx?C5901D6AEBD21E546FA53E014ADCA63F) →点击“在线办理”,按照提示填报企业信息及申请金额,进行提交。

(二)区级资金

注册并登录“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平台”(www.teda.gov.cn),在首页点击“服务”→找到“经开区办事服务” →点击“科技创新16条”→首次认定的高企点击“高新技术企业首次认定/迁入奖励兑现指南”(https://app.teda.gov.cn/Views/ThirdPage.aspx?A4B48EA1C48035E6F03DBBF4B3794A68),重新认定的高企点击“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奖励兑现指南”(https://teda.gov.cn/teda-cloud/Details.html?arg=4T64v5O11HaT08eJh5s0h/gOQeKC8D+LG/BHfHAs74E=) →点击“在线办理”,按照提示填报企业信息及申请金额,进行提交。

三、注意事项

(一)系统填报提示

1.填报企业上年度的财务数据时,应填写2021年度的相关数据。

2.申请期间和总扶持期间都写为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3.注意在“扶持项目情况说明”填写“GR2021”开头的高企认定编号。

4. 请准确填写开户行、银行账号和大额行号,并与附件提交的基本户开户许可证进行核对。

5.信用风险分类证明材料,应在“天津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redit.scjg.tj.gov.cn/)搜索企业名称后点击进入,对带有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的界面截图进行上传。

(二)申报流程提示

企业完成系统提交后,我局完成审核会联系企业提交纸质材料,请企业填报时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和邮箱。

四、咨询电话

产发集团服务热线:022-25231111

经开区科技局:022-66878911

天津经开区科技局

2022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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