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开区各相关企业:
为了在2023年及以后年度顺利申报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天津市雏鹰、瞪羚和领军(培育)企业等资质(明白纸请见附件),我局建议如下:
一、 提前筹划
申报各类科技型企业资质一般需要财务、人力、科研等部门提供相关材料,建议提前统筹,协调各部门做好相关材料的收集和梳理。
二、 及时归集研发费用
申报各类科技型企业资质均要求企业提交研发费用证明,企业应建立研发费用辅助帐并在研发活动中及时合理归集研发费用。
特别提示:申报天津市瞪羚企业和天津市领军(培育)企业,研发费按照《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中可加计的研发费用口径计算。企业必须在认定当年的5月31日前,在税务部门办理上年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三、 提前布局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是各类科技型企业资质的基本认定条件之一,申请知识产权周期较长,应及时申请、提前布局。
特别提示:当年授权的知识产权原则上不能作为高企认定的科技成果转化来源证明。对于以往申报高企已使用且在有效期内的知识产权,可以继续作为科技成果转化来源证明。
四、 随时关注官方通知
请及时关注天津市科技局网站(https://kxjs.tj.gov.cn/)和天津经开区政务服务平台(https://www.teda.gov.cn/)通知公告发布的相关信息。我局微信公众号“天津开发区科技”也会及时转发相关通知。各类科技型企业资质的申报时间以上述渠道发布的正式通知为准,请注意申报截止时间。
五、 谨防上当受骗
我局严格按照市科技局和新区科技局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开展科技企业资质评价认定工作,不收取企业任何费用,不要求、不指定委托任何中介机构,也无任何附加条件。请各企业提高警惕性,谨防上当受骗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六、 联系方式
如有任何疑问,请致电经开区科技局:66878911、66878909。
附件:1. 科技型中小企业明白纸
2. 高新技术企业明白纸
3. 天津市雏鹰企业明白纸
4. 天津市瞪羚企业明白纸
天津经开区科技局
2022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