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持续引育新动能,加快我区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提高我区高新技术企业(以下简称高企)规模和质量,我局现已启动2023年高企服务券备案工作,说明如下:
一、高企服务券用途
凡在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经开区)注册的企业,均有资格以高企服务券抵免其委托在经开区科技局备案的高企服务机构(以下简称机构)申报高企的服务费用(不含专项审计、代理申报知识产权等费用)。机构不得就高企申报向其服务的企业额外收取费用。
二、高企服务机构备案须知
自愿接受高企服务券的机构均可扫描下方“2023年经开区高企服务机构备案二维码”申请登记备案。
2023年经开区高企服务机构备案二维码
经备案的机构将于4月底和5月底分两批在泰达政务网公示公布。2022年已备案机构本年度需要重新备案,备案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26日。
机构应符合下述条件:
(一)具有法人资格,登记备案时成立两年以上,持续正常经营。
(二)两年内有服务企业申请认定高企的成功案例。
(三)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非经营异常状态,两年内没有政府部门公布的不良记录以及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取消资格的行政处罚,连续两年以上无投诉、惩戒和诉讼,或有投诉但无责任,有诉讼未败诉。
(四)机构与经开区申报认定高企的企业不应存在任何隶属、共建、产权纽带等关联关系。
已备案的机构如不再符合上述条件或未按照《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企业服务机构工作诚信承诺书》(见附件,申请登记备案时需上传签字盖章纸件扫描件)的约定为经开区企业提供服务,将从经开区高企服务机构名录除名并承担所有损失责任。
三、高企服务券备案和兑现须知
(一)高企服务券备案
企业扫描下方“2023年经开区高企认定信息表二维码”进行高企服务券备案,备案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
2023年经开区高企认定信息表二维码
已备案的高企服务券将于4月底和7月中旬分两批在泰达政务网公示公布。
未备案的高企服务券不予兑现。
备案时须上传企业与机构签署的高企申报服务协议。
(二)高企申报服务协议
企业与机构签署的高企申报服务协议无固定模板或标准文本,但须标明以下事项:
1.机构为企业提供的高企申报服务使用高企服务券抵免且此项服务不再额外收取企业费用;
2.机构为企业提供高企申报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提供高企申报所需的咨询服务、在“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帮助企业填写高企认定申请书、整理和装订高企认定申请纸质材料并按时提交。
(三)高企服务券兑现
完成高企服务券备案的企业认定高企并取得高企证书后,机构可按经开区政务服务平台“政策兑现”流程申请兑现高企服务券。
(四)高企服务券额度
按企业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100万元(含)、100万元至1000万元(含)、1000万元以上三个档次,高企服务券额度分别为1.5万元、3万元、4万元。
四、联系方式
经开区科技局:66878957,66878909。
附件:《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企业服务机构工作诚信承诺书》
经开区科技创新局
2023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