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我区高质量发展,在当前疫情防控的情况下,进一步提高我区高新技术企业(以下简称高企)规模和质量,我局对高企服务券管理工作和业务流程进行了调整优化,说明如下:
一、凡在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经开区)注册的企业,均有资格以高企服务券抵免其委托服务机构(以下简称机构)申报高企的服务费用(不含专项审计、代理申报知识产权等费用)。服务机构不得就高企申报向其服务的企业额外收取费用。
二、自2020年起,自愿接受高企服务券的机构均可申请登记备案(扫描附件2二维码),全年常态化受理,分批审核公示备案。机构应符合下述条件:
(一)具有法人资格,登记备案时成立两年以上,持续正常经营。
(二)两年内有服务企业申请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的成功案例。
(三)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非经营异常状态,两年内没有政府部门公布的不良记录以及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取消资格的行政处罚,连续两年以上无投诉、惩戒和诉讼,或有投诉但无责任,有诉讼未败诉。
(四)机构与经开区申报认定高企的企业不应存在任何隶属、共建、产权纽带等关联关系。
已备案的机构如不再符合上述条件或未按照《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企业服务机构工作诚信承诺书》(见附件1,申请登记备案时需上传签字盖章纸件扫描件)的约定为经开区企业提供服务,将从经开区高企服务机构名录除名并承担所有损失责任。
三、高企服务券无需企业申请,企业与机构签署高企申报服务协议后,由机构备案(扫描附件2二维码),备案时间应不晚于该企业提交高企申报材料的时间,未备案的高企服务券不予兑现。机构在所服务的经开区企业认定高企并取得高企证书后,方可按经开区政务服务平台www.teda.gov.cn“政策兑现”流程申请兑现高企服务券。
四、高企服务券额度。按企业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100万元(含)、100万元至1000万元(含)、1000万元以上三个档次,高企服务券额度分别为1.5万元、3万元、4万元。
五、原高新技术企业服务券管理系统GQ.TEDA.GOV.CN暂停使用。
上述说明由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创新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25202141 25202166。
附件:1、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企业服务机构工作诚信承诺书
2、2020年度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企业服务机构和服务券券备案表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创新局
2020/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