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和《天津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津财税政〔2019〕1号)的有关规定,经开发区财政局、开发区税务局联合审核认定,天津开发区慈善协会、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华兴卫生所、泰达国际心血管病医院、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云帆培训学校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其中,天津开发区慈善协会、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华兴卫生所有效期自2017年度起5年内有效,泰达国际心血管病医院、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云帆培训学校有效期自2018年度起5年内有效。
请获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免税申报手续。
特此通知。
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2019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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