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法律援助中心
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按功能分类列示)
三、收入决算表(按单位列示)
四、支出决算表
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二、关于空表的说明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四、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全区法律援助工作。
(二)接待当事人来访法律咨询工作。
(三)推动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四)组织推进全区线上线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
(五)参与管委会信访与法律援助一体化和综治信访维稳工作。
(六)承办经开区党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法律援助中心内设1个职能科室:法律援助工作科。纳入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法律援助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法律援助中心本级。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按功能分类列示)》
三、《收入决算表(按单位列示)》
四、《支出决算表》
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项目支出决算表》
注:以上决算公开表均作为附表,附于决算公开说明文档后。
十二、关于空表的说明
1.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法律援助中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2.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法律援助中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3.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法律援助中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法律援助中心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4,325,254.24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28,469.78元,下降0.65%,主要原因是:按照过“紧日子”工作原则,在确保全年工作正常开展的情况下,根据工作部署安排,适当减少公用经费的支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法律援助中心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4,325,254.24元,与2022年度相比减少28,469.78元,主要原因是:按照过“紧日子”工作原则,在确保全年工作正常开展的情况下,根据工作部署安排,适当减少公用经费的支出。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325,254.24元,占1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法律援助中心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4,325,254.24元,与2022年度相比减少28,469.78元,主要原因是:按照过“紧日子”工作原则,在确保全年工作正常开展的情况下,根据工作部署安排,适当减少公用经费的支出。
其中:基本支出3,925,580.24元,占90.76%;
项目支出399,674.00元,占9.24%;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法律援助中心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4,325,254.24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28,469.78元,下降0.65%,主要原因是:按照过“紧日子”工作原则,在确保全年工作正常开展的情况下,根据工作部署安排,适当减少公用经费的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法律援助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4,325,254.2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8,469.78元,下降0.65%,主要原因是:按照过“紧日子”工作原则,在确保全年工作正常开展的情况下,根据工作部署安排,适当减少公用经费的支出。
(二)支出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325,254.24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4,325,254.24元,占100%。
(三)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767,900.00元,支出决算为4,325,254.2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72%。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普法宣传(项)年初预算为28,000元,支出决算为27,99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按照年初预算计划执行,以实际发生量结算。
2.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公共法律服务(项)年初预算为372,000元,支出决算为371,67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1%,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照年初预算计划执行,以实际发生量结算。
3.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4,367,900元,支出决算为3,925,580.2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8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照过紧日子工作原则,在确保全年正常工作开展的情况下,根据全年工作部署,适当减少公用经费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法律援助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合计3,925,580.24元,与2022年度相比减少53,193.78元,主要原因是:按照过“紧日子”工作原则,在确保全年工作正常开展的情况下,根据工作部署安排,适当减少公用经费的支出。其中:
人员经费3,792,840.81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132,739.43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其他交通费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法律援助中心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结转结余。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法律援助中心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结转结余。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3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0.00元,支出决算0.00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持平0.00元,完成预算的0.0%;较上年持平0.00元,持平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财政拨款经费列支“三公”经费。决算数较上年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财政拨款经费列支“三公”经费。
(二)具体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00元,支出决算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0.00元,完成预算的0.0%;较上年持平0.00元,持平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财政拨款经费列支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数较上年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财政拨款经费列支因公出国(境)费。
2023年本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出国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00元,支出决算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0.00元,完成预算的0.0%;较上年持平0.00元,持平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财政拨款经费列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数较上年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财政拨款经费列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0.00元,支出决算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0.00元,完成预算的0.0%;较上年持平0.00元,持平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财政拨款经费列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数较上年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财政拨款经费列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使用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0.00元,支出决算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0.00元,完成预算的0.0%;较上年持平0.00元,持平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财政拨款经费列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数较上年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财政拨款经费列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3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0.00元,支出决算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0.00元,完成预算的0.0%;较上年持平0.00元,持平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财政拨款经费列支公务接待费。决算数较上年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财政拨款经费列支公务接待费。
2023年本单位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法律援助中心2023年度无机关运行经费。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法律援助中心2023年度无政府采购支出。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法律援助中心无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法律援助中心2023年度已对1个项目开展绩效自评,涉及金额 399,674元,自评结果已随部门决算一并公开。
本部门2023年度未开展部门评价。
十四、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说明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法律援助中心不属于乡、镇、街级单位,不涉及公开2023年度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是指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机关运行经费。反映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