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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企业首席技师制度和2019年度天津市优秀首席技师申报推荐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9-24 09:31 来源:培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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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依据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海河工匠”建设的通知》(津政办发〔2019〕24号)、《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企业高技能人才培养实施细则〉等五个文件的通知》(津人才办〔2019〕6号)。

二、设立企业首席技师的目的

设立企业首席技师,目的是在企业核心技术、关键岗位、重点项目,遴选一批高技能人才,发挥技术攻关、工艺传承的带动示范作用,提升职工队伍整体技能水平,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三、企业首席技师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二)在本企业生产服务一线岗位连续工作3年以上,具有技师以上职业技能水平,且在企业内处于拔尖地位。

(三)在培养企业技能骨干、提升企业员工整体技能水平等方面,带徒传技作用发挥明显。

(四)在提高劳动生产率、企业技术改造、解决技术难题、获得发明专利等某一方面有突出业绩,并取得一定经济或社会效益。

四、企业首席技师支持政策

(一)鼓励企业以荣誉嘉奖、奖金、岗位津贴等方式对聘用的首席技师给予奖励,其技术成果转化所得收益,可按照一定比例分配给个人。

(二)被企业认定的首席技师,纳入本市高技能人才专家库,优先推荐参加国内外技术交流、技能培训。

五、企业首席技师日常管理

(一)聘用。企业根据技能人才队伍规模结构、整体技能水平等情况,自主聘用首席技师,自行确定聘用期限。首席技师一般不超过本企业技术工人总数的5‰。

(二)备案。建立首席技师制度的企业,将首席技师名单及时向经开区人社局备案。经开区人社局每半年向市人社局报备1次。

(三)退出。企业应建立首席技师退出机制,并将相关情况反馈经开区人社局。

六、2019年企业首席技师报备工作

拟建立企业首席技师制度的企业,请于10月25日(星期五)前,填写《首席技师基本信息表》、《设立企业首席技师记录表》,将本企业2019年度聘用的企业首席技师报经开区人社局备案。首席技师一般不超过本企业技术工人总数的5‰(千分之五)。

报备材料:

电子版表格:

1、《首席技师基本信息表》

2、《设立企业首席技师记录表》

电子版表格发送工作邮箱 sunyf@teda.gov.cn

纸质版材料:

1、《首席技师基本信息表》2份,加盖企业公章

2、首席技师人选技能证书复印件2份(人社部国家职业技能资格证书全国联网查询不到者,请提供此项),加盖企业公章

纸质版材料报送地址:于家堡宝信大厦29层经开区人社局专业技术人才科

七、天津市优秀首席技师申报推荐

市人社局每年从报备的企业首席技师中择优选拔优秀首席技师,连续3年给予每人每月1000元奖励资助,并优先推荐参评天津市“五一”劳动奖章、“三八”红旗手、“天津青年五四奖章”等荣誉称号。市人社局将于第四季度实施2019年天津市优秀首席技师评选工作(具体方案另行通知)。


附件:1、《首席技师基本信息表》

     2、《设立企业首席技师记录表》


咨询电话:25203780

工作邮箱:sunyf@teda.gov.cn

通信地址:于家堡宝信大厦29层经开区人社局专业技术人才科


2019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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