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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开区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1月15日-2024年1月19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01-22 10:01 来源:生态环境局
字号: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1月15日—2024年1月19日我局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公告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25201546

传    真:022-25201018

通讯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心商务片区宝信大厦28层生态环境局

序号建设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名称建设地点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文号发文时间
1关于上纬(天津)风电材料有限公司优化车间内生产设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上纬(天津)风电材料有限公司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现代产业区彩云街6号天津环科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津开环评书〔2024〕2号2024.1.15
2关于天津渤化化工发展有限公司“两化”搬迁改造项目-12 万吨年糊树脂装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天津渤化化工发展有限公司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红旗路以南,南港六街以东天津环科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津开环评书〔2024〕3号2024.1.15
3关于雷可德高分子(天津)有限公司原维修车间局部改造实验室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雷可德高分子(天津)有限公司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现代产业区碧波街28号天津津环中新环境评估服务有限公司津开环评〔2024〕3号2024.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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