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1月15日—2024年1月19日我局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公告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25201546
传 真:022-25201018
通讯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心商务片区宝信大厦28层生态环境局
序号 |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关于上纬(天津)风电材料有限公司优化车间内生产设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上纬(天津)风电材料有限公司 |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现代产业区彩云街6号 | 天津环科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津开环评书〔2024〕2号 | 2024.1.15 |
2 | 关于天津渤化化工发展有限公司“两化”搬迁改造项目-12 万吨年糊树脂装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天津渤化化工发展有限公司 |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红旗路以南,南港六街以东 | 天津环科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津开环评书〔2024〕3号 | 2024.1.15 |
3 | 关于雷可德高分子(天津)有限公司原维修车间局部改造实验室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雷可德高分子(天津)有限公司 |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现代产业区碧波街28号 | 天津津环中新环境评估服务有限公司 | 津开环评〔2024〕3号 | 2024.1.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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