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促进绿色发展暂行办法》(津开发[2020]16号)规定,现将2021年第二批拟补贴环境保护鼓励项目予以公示(项目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1年11月3日至11月5日。如有单位或个人对以上项目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经开区生态环境局反馈。
(联系电话:022-25201974、022-25201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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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促进绿色发展暂行办法》(津开发[2020]16号)规定,现将2021年第二批拟补贴环境保护鼓励项目予以公示(项目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1年11月3日至11月5日。如有单位或个人对以上项目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经开区生态环境局反馈。
(联系电话:022-25201974、022-252011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