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报告建议四类国企逐步调整退出

发布日期:2017-04-11 11:06
来源: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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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深圳创新发展研究院发布的《中国改革报告2016》建议,以清理“僵尸企业”为突破口,进行国有经济布局的大调整,借助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有利时机,分步骤对包括房地产企业在内的四类国有企业进行调整退出。

      在这四类国有企业中,一是处于煤炭、钢铁、建材、原材料等严重产能过剩的产业中的“僵尸企业”。二是在商业、物流、外贸等竞争激烈的领域,除少数已做强、做优、做大的国企外,其他国企原则上应逐步调整退出。三是目前暂时盈利水平不错,可以生存发展,但不符合国民经济整体发展战略与国有企业长远发展方向的国企,如房地产企业。四是经营风险大、国企内部动力机制和风险承受能力不适应的领域,如已具有很大泡沫并可能引发系统性金融风险的中小国企以及需巨额投入并且风险很大的高科技企业。

      报告建议,以“规制中立”“公平准入”和“平等保护”为突破,真正破除行业垄断,为所有不同所有制的市场主体创造平等、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以降低杠杆率、扭转资金“脱实向虚”为突破,加快金融体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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