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今年科技工作的总体部署和《市科技局关于开展2019年市级众创空间备案和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工作的通知》、《滨海新区科技局关于开展2019年市级众创空间备案工作和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初审工作的通知》要求,双创服务中心近期将开展2019年市级众创空间备案工作和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初审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1.市级众创空间备案
2.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
二、工作要求
(一)市级众创空间备案
1.开发区内拟申请备案市级众创空间的单位须符合《天津市众创空间备案管理与绩效评估办法》(津科规〔2017〕1号)有关要求,提供《天津市众创空间备案申请表》(附件1)(一式五份)和相关佐证材料(一式两份)。
2.请拟申报众创空间高度重视,按时、真实提交材料,经核实,若材料存在虚假,两年内不得再进行市级资质备案。
(二)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
1.拟申请认定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单位须符合《天津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管理办法》(津科规〔2019〕1号)有关要求,提供《天津市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书》(附件3),其中附件2-1至2-6合并装订成册(一式七份),附件2-7和2-8合并装订后单独成册(一式四份)。
2. 请拟申报孵化器高度重视,按时、真实提交材料,经核实,若材料存在虚假,两年内不得再进行市级资质认定。
三、材料要求
1.申请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左侧胶装。
2.请各载体于9月30日前按要求将相关材料统一报送至开发区双创服务中心(滨海新区融义路与友谊道交汇处,宝信大厦29层),电子版材料统一发送至邮箱liulj@teda.gov.cn,逾期不予受理。
3.申报单位需准备15分钟评审答辩PPT。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丽杰、李旭嫣
联系电话:25201312,25202164
科技创新局
2019年9月24日
附件:
1、天津市众创空间备案申请表
2、天津市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