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科技局关于申报高端人才外籍子女就读国际学校专项资助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5-27 14:49
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障局、人才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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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就读国际学校专项资助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主要资助入选国家和省部级人才专项,于2017年1月1日以后引进并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三年及以上工作合同(协议),且每年实际在津工作6个月及以上的高端人才,其直系外籍子女在津就读国际学校(含幼儿园)所发生的费用。

    二、资助标准

    符合条件的高端人才可申请并获得实交学费总额50%,连续3年,每年最高不超过15万元(人民币)的奖励资助。

    三、申报及审批程序

    (一)申报。高端人才所在单位或本人登录“海河英才”网(www.tjrc.gov.cn)或市科技局网站(http://kxjs.tj.gov.cn/)下载并填写《天津市高端人才外籍子女就读国际学校奖励资助申请表》(以下简称《奖励资助申请表》),经本人签字和单位盖章确认后,在规定时间内将《奖励资助申请表》及相关申报材料报送至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中心。材料包括:

    1.《奖励资助申请表》一式3份;

    2.高端人才持有人才“绿卡”A卡及入选人才专项证明复印件;

    3.高端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工作合同(协议)、本人护照首页及上一年度出入境签章页原件及复印件;

    4.外籍子女的护照及与申请人的亲属关系证明(血缘或抚养、收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5.外籍子女2018年度就读国际学校学费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材料复印件均需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外文资料需要提供有资质的翻译机构出具的翻译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材料2—5可由高端人才本人出具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最长可延期一个月提交相关材料。

    (二)审核。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中心对申报的纸质材料进行初审,如不齐全,通知用人单位3个工作日内补齐相关纸质材料。材料符合要求的,由市科技局(市外专局)汇总整理后,报请市人才办审核,审核同意后,在市科技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向市人才办报送专项资助申请及相关材料。

    (三)审批。市人才办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函复市科技局,并将项目资助情况抄送市财政局。

    四、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核实申请人相关信息,确保准确无误。

    (二)本次申报,仅限于2018年度高端人才的直系外籍子女在津就读国际学校所发生的费用。

    (三)请各单位于6月14日(星期五)之前,完成申报材料报送,逾期不再受理。

    (四)高端人才或用人单位虚假申报专项资助的,一经查实,将暂停用人单位各类人才专项申报资格,追缴专项资助经费,并依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附件:1.天津市高端人才外籍子女就读国际学校奖励资助申请表

         2.承诺书(模板)


    2019年5月24日

    (联系人:市科技局外国专家工作处 季占龙

    联系电话:83605618;

    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中心  刘思研

    联系电话:587927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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