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按时报送委托事项清单和收费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9-23 14:49
来源: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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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收费事项表样式:

    收费事项表
    序号收费项目计费单位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性质服务内容备注
    1住宅所有权登记费80元/套财税[【2016】79号、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津发改价管【2017】51号,津开财【2014】167号,津滨财预【2014】45号行政性收费将住宅类(含平房住宅类、与房屋配套的车库、车位、储藏室)的所有权信息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新区常住人口和新区注册的企事业单位停征
    2非住宅所有权登记费550元/件发改价格[2008]924号、津价房地[2008]81号、津滨财预【2014】45号,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行政性收费将非住宅类(含平房非住宅)的所有权信息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新区常住人口和新区注册的企事业单位停征
    3房屋权属证书工本费10元/证发改价格[2008]924号、津价房地[2008]81号、财综[2010]57号,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行政性收费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核发一本证书,免收工本费,向一个以上房屋权利人核发证书,每增加一本加收证书工本

    收费单位: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收费单位监督电话:25299752

    价格举报电话:12315A


    附件:
    https://attNew.teda.gov.cn/bmztc/upload/files/2019/9/开发区不动产登记中心_关于按时报送委托事项清单和收费事项的通知[1].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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