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市市场监管委关于申报2022年天津市标准化资助项目资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5-24 15:06
来源: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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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各有关单位:

    现转发《市市场监管委关于申报2022年天津市标准化资助项目资金的通知》(津市场监管标准〔2023〕11号),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资助项目有关条件

    (一)申报单位范围

    本市注册登记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单位,符合《天津市标准化资助项目与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中资助范围、标准及条件等规定的均可提出申请。

    (二)时间范围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的标准化项目。

    (三)申报项目类别

    1.制修订标准;

    2.承担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工作;

    3.国家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

    4.企业标准“领跑者”与评估机构;

    5.中国标准被国外引用;

    6.举办或主承办国际标准化会议。

    二、有关办理要求

    在经开区注册的单位(一照多址的申报单位只能申报一次)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一般为A4纸)、电子版,于2023年6月30日前报送至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申报具体要求详见天津市市场委网站:

    https://scjg.tj.gov.cn/tjsscjdglwyh_52651/zwgk/zfgznew/bdwwjnew/gzwjnew_1/202305/t20230517_6242043.html)。


    联系人:霍洁

    联系电话:65306316

    邮箱:bhscjjls@tj.gov.cn

    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响螺湾迎宾大道国泰大厦A座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5月24日




    附件:
    https://attNew.teda.gov.cn/bmztc/upload/files/2023/5/附件:申报材料模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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