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轻烃综合利用项目填海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发布日期:2022-08-04 10:51
来源:南港工业区规划建设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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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填海工程位于天津市南港工业区南部,北临泰环道,南临创新路,西起渤化集团两化搬迁项目第四区块,东临园区规划道路。本填海工程建设填海造地用海面积48.7391公顷,所成陆域用于建设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轻烃综合利用项目。项目整体位于南港工业区围填海项目整体填海造陆范围内,填海造地工程已由天津市南港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整体完成,现状平均标高约+3.5m,填海投资约4191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海洋生物资源损害补偿金额)422.95万元,约占填海工程总投资的1.01%。

    根据《天津南港工业区围填海项目生态评估报告(报批稿)》(天津南港工业区管理委员会、国家海洋局北海环境监测中心,2021年1月 ),本项目属于未确权已填成陆围填海区域,属于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中的未批填而未用(斑块编号:120109-0066和120109-0064,已备案),本项目为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置项目,不属于新增围填海项目。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本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详见链接附件,如需查阅纸质报告书,请与建设单位联系,联系方式附后。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为可能受到本工程影响的有关单位和个人。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为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电话联系;发送信件或邮件到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直接到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应意见。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为2022年8月4日至2022年8月17日(10个工作日)。

    (六)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天津渤海石化有限公司

    联系人:郝伟华

    电话:022-25265362

    邮箱:haoweihua@bcig.cn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天科院环境科技发展(天津)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

    电话:022-59812345-6322

    经开区南港工业区规划建设局

    2022年8月4日

    附件:
    https://attNew.teda.gov.cn/bmztc/upload/files/2022/8/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轻烃综合利用项目填海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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