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发布日期:2022-10-18 11:37
来源: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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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天津市和滨海新区有关城乡规划、自然资源、测绘地理信息、地名、城建档案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二、负责组织编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地下空间规划等重要规划。

    三、负责权限内建设项目用地管理、建设工程规划管理和市政基础设施规划管理工作。负责测绘管理、城市景观、地下空间、城市雕塑、城市地名的规划管理工作。

    四、负责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管理。制定实施土地利用计划。负责建设用地的供应工作。承担权限范围内全民所有的自然资源使用权出让、转让、抵押等工作。

    五、负责不动产权属登记管理工作,负责不动产权籍调查工作、国土资源调查管理工作。

    六、负责规划、自然资源的政策法规宣传、培训和信访工作。负责规划、自然资源的行业执法监察工作。

    七、负责规划、自然资源信息化建设的组织和管理。

    八、承担历史文化风貌和优秀历史建筑规划统筹和保护管理工作。

    九、负责地产市场行业监督管理工作。

    十、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协调推动地质矿产勘查项目实施。

    十一、负责统筹管理土地整备工作。

    十二、承接新区规划土地领域放权赋能事权。

    十三、负责本领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十四、贯彻落实本部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基层党建工作任务,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十五、承办党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负责局内管理相关工作。

    二、总体规划科。负责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管理、区域及专项规划编制等相关工作。

    三、城市设计科。负责城市设计管理、历史文化风貌规划统筹等相关工作。

    四、技术信息科。负责规划土地相关技术审查论证、测绘及信息管理等相关工作。

    五、规划企服科。负责建设工程项目规划管理、项目协调等相关工作。

    六、市政管理科。负责市政基础设施规划管理工作。

    七、土地利用科。负责土地利用供应、供后及地价管理等相关工作。

    八、权籍管理科。负责不动产(国土)确权登记、地籍管理等相关工作。

    九、资源管理科。负责土地征转、地质矿产管理等相关工作。

    十、行政监察科。负责法务信访、地产市场行业管理等相关工作。

    十一、执法管理科。负责规划和自然资源领域行政执法以及证后管理、安全生产等相关工作。

    十二、土地整备中心。负责土地整备相关工作。

    办公地址

    于家堡金融区融义路与金滨道交口宝信大厦裙楼六层

    办公时间

    8:30-17:30(工作日)

    负责人姓名

    翟国强

    联系方式

    022-25208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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