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职能 |
一、负责南港工业区(含北部组团)的相关规划工作。承 担控制性详细规划,能源管线、市政绿化等重要专项规划编制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完成国土空间规划编制、项目规划调整及规划服务工作。 二、负责南港工业区(含北部组团)建设项目监督及属地管理工作。承担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工作。建设项目的文明施工工作。推动重点项目建设及协调相关行业并落实监管工作。 三、负责南港工业区(含北部组团)建筑行业管理、建筑节能监督管理、海绵城市工作。 四、负责南港工业区(含北部组团)内涉海企业办理海域审批等服务工作。承担核定南港工业区项目用海的规模,修编大港港区总体规划,统计大港港区水运项目固定资产投资,统筹协调海洋生态修复和海洋经济工作。 五、负责南港工业区(含北部组团)内供水、供气、供热 及污水处理等行业管理,及上述相关领域保障服务及年度补贴标准和核定补贴工作。 六、负责南港工业区(含北部组团)市政领域行业及资产管理。承担相关设施养护、管理、排水体系建设工作,做好本领域防汛设施管理工作。 七、负责南港工业区(含北部组团)内绿化养管以及园林景观养护工作。 八、负责南港工业区(含北部组团)道路交通设施维护运行管理工作,负责对接南港工业区交通设施的相关管理部门。 九、会同相关部门编制区域基础设施、基建项目年度建设和跨转项目建设计划、并协调推动建设实施进展。 十、负责南港工业区(含北部组团)内项目施工图审查及消防设计审查工作。 十一、负责本领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十二、贯彻落实本部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基层党建工作任务,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 用。 十三、完成党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
机构设置 |
一、综合管理科。负责局内综合保障工作。 二、规划管理科。负责南港工业区(含北部组团)规划领 域相关工作。 三、建设管理科。负责南港工业区(含北部组团)建设管 理及建筑节能工作。 四、海域服务科。负责南港工业区港口海洋领域相关工作。 五、市政管理科。负责南港工业区(含北部组团)市政领 域相关工作。 六、园林绿化科。负责南港工业区(含北部组团)绿化养管、景观工程养护、市容环境卫生相关工作。 七、能源管理科。负责南港工业区(含北部组团)能源供应领域相关工作。 |
办公地址 |
南港工业区创业路投资服务中心二楼 |
办公时间 |
8:30-17:30(工作日) |
负责人姓名 |
刘红伟 |
联系方式 |
022-6311866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