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1年,在经开区党委管委会的正确领导下,滨海—中关村科技园办公室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党委办公室(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 年度经开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等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及时更新政府公开信息,有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制度化。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领导重视,推进信息公开落地落实。我办明确了部门信息公开工作职责,对信息公开的范围、方式、程序等做出了明确规定。明确专职人员进行信息公开报送,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办法,完善保密审查等程序,完善配套制度,通过政府网站、公示栏等信息公开场所及时主动、平稳有序地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二)明确职责,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原则”,紧紧围绕教育中心,推进重点领域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一是依照上级有关规定,确定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和文件;二是按制定主动公开《目录》、《指南》、各种规章制度及依申请公开流程等机制;三是按照目录分类录入并在网上发布,供群众阅读;四是积极做好政务咨询信息的受理、办理和回复。
(三)完善制度,健全政务公开长效机制。把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行政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坚持政务公开会议制度,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四)强化监督,推动信息公开透明高效。严格遵循“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利监督”的原则,做到规范程序、主动公开、保证时效,并通过多种形式实现信息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3.其他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需要进一步增强主动公开意识,对涉及公众利益、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要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二是需要进一步优化信息公开的办理流程,减少不必要的流转环节,提高办理效率。三是需要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形式,全面强化网站、新媒体在信息公开和便民服务中的各项功能。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度我办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