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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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25 14:21
来源: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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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名称: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机构: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索引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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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 有效性:

    • 成文日期:

    • 发文日期: 2022-01-25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中心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制度,通过泰达政务网部门直通车板块公示我中心部门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负责人等相关信息,严格按照《经开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操作规程》中涉及我中心管理事项的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内容,及时、全面、有效主动公开相关政府信息,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效果。2021年,主动公开招投标公告公示信息146条、、行政处罚64件、工程竣工联合验收意见书80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107条、经开区建设动态12条、完成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信息回复6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中心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但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主动公开文件纸质原件报送的时效性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需要进一步细化;三是宣传和引导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

    下一步,我中心将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继续加强制度建设,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做好责任分工,落实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成效,确保公众知情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度,我中心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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