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天津市安全生产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为切实做好《条例》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11月8日,南港工业区组织区内各企业及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管理人员,在南港工业区安全应急实训基地开展新《条例》专题培训。
本次培训邀请天津市应急管理局政策法规处刘菁同志,从《条例》修订的必要性、修订的过程、修订的立法思路和主要特点以及确立的主要制度等方面,进行了《条例》修改前后条文的详细解读。此次培训内容详实,对安全管理人员全面了解《条例》的精髓要义具有很强的指导性,为下一步全面贯彻落实《条例》打下了坚实基础,助力园区企业强化安全管理体系建设,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保障园区安全稳定发展。
南港应急办、南港规建办(建服中心)、区内各企业和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管理人员220余人参加了此次培训。(南港应急办)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