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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天津市智能制造应用技术技能大赛暨第三届全国智能制造应用技术技能大赛天津选拔赛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19-08-13 10:47
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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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华 全国总工会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关于举办2019年中国技能大赛-第三届全国智能制造应用技术技能大赛的通知》(人社部函〔2019〕73号)、《天津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海河工匠”建设的通知》(津政办发〔2019〕24号),积极组织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加快培养和选拔智能制造应用技术领域高素质技能人才,根据《市人社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2019年天津市职业技能竞赛安排方案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19〕422号)要求,决定举办2019年天津市智能制造应用技术技能大赛暨第三届全国智能制造应用技术技能大赛天津选拔赛(以下简称“竞赛”)。为做好竞赛的组织实施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本次竞赛为市级一类竞赛,由市人社局、市总工会主办,市职业技能公共实训中心承办。

    成立竞赛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和专家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人社局,负责竞赛综合组织协调等工作。专家委员会设在市职业技能公共实训中心,负责竞赛组织实施工作。

    二、竞赛分组和参赛对象

    (一)大赛分组

    竞赛设装配钳工(切削加工智能制造单元安装与调试)、维修电工(切削加工智能制造单元生产与管控)、模具工(精密模具智能制造单元综合应用)和无线电调试工(智能飞行器数字化设计与制造)四个赛项。装配钳工(切削加工智能制造单元安装与调试)和维修电工(切削加工智能制造单元生产与管控)两个赛项分职工组、教师组和学生组3个竞赛组别,均为三人团体赛。模具工(精密模具智能制造单元综合应用)赛项分职工组(含教师)和学生组2个竞赛组别,均为三人团体赛。无线电调试工(智能飞行器数字化设计与制造)赛项分职工组(含教师)和学生组2个竞赛组别,均为双人团体赛。各组别选手须来自同一单位。

    (二)参赛对象

    凡从事数控机床编程与操作、数控机床装调与维修、自动化生产线安装与调试、工业机器人操作与维护、模具设计与制造、数字化设计与制造、无人机应用技术以及切削加工领域智能制造单元技术应用等相关职业(岗位)的企业职工,以及具有机械设计与制造、数控技术、自动控制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计算机技术应用、工业大数据应用技术、工业互联网技术等专业的各类院校教师和全日制在籍学生,均可报名参加相应赛项和组别的竞赛。

    已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荣誉及在2018年国家级一类大赛获得前5名、国家级二类竞赛获得前3名,且为职工或教师身份的人员,不得以选手身份参赛。

    三、大赛内容

    大赛由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两部分组成。其中,职工组和教师组按照《装配钳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电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模具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和《无线电调试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中的国家职业资格二级要求,学生组按照《装配钳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电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模具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和《无线电调试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中的国家职业资格三级要求,并结合智能制造应用技术领域在切削加工、模具制造、智能飞行器制造方面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和企业生产实际命制试题。大赛重点考察参赛选手安装、调试、运用、维护和管控智能制造单元的技术水平,以及利用智能制造单元进行产品生产和加工的能力。各赛项命题将在上述要求基础上,借鉴世界技能大赛相关赛项命题内容和考核评价方法。各赛项总成绩中理论考试成绩占20%、实际操作成绩占80%。大赛试题由竞赛组委会专家委员会组织有关专家统一命制。具体竞赛规程及要求由竞赛组委会专家委员会另行通知。

    四、竞赛实施

    (一)竞赛形式。本次竞赛分理论笔试竞赛、实际操作技能竞赛两部分,各赛项、组别的参赛选手按比赛总成绩排名决定名次。

    (二)竞赛时间及地点。竞赛时间:9月27日、28日、29日。竞赛地点:市职业技能公共实训中心。

    五、竞赛奖励

    (一)竞赛中取得各职业(工种)第一名的选手,可按规定向市总工会申报天津市“五一”劳动奖章荣誉称号;职工、教师选手可按规定向市人社局申报“天津市技术能手”称号。取得各职业(工种)前3名的女选手可按规定向市妇联申报“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

    (二)竞赛各职业前10名选手,可晋升技师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已取得技师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的,可晋升到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对学生和没有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证书选手,获得各职业前10名的,可晋升高级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

    全市决赛时,各赛项、组别参赛人数须在20人以上,报名不足20人的,不予奖励,但择优推荐参加全国比赛。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颁发优秀组织奖和职业技能竞赛先进个人荣誉证书。

    六、竞赛报名

    (一)报名时间。此次竞赛报名时间截止到9月6日。

    (二)报名方式。竞赛组委会不接受个人报名。开发区企业符合参赛条件的人员,可通过开发区人社局报名。

    (三)报名要求。

    有参赛意向的企业,务必提前与工作人员取得联系。

    1、报名时需提供参赛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张、工作证明1张、近期二寸蓝色背景电子照片(照片请以“姓名+单位”方式命名,照片大小不低于2M);

    2、《2019年天津市智能制造应用技术技能大赛暨第三届全国智能制造应用技术技能大赛天津选拔赛报名表》(见附件1)、《2019年天津市智能制造应用技术技能大赛暨第三届全国智能制造应用技术技能大赛天津选拔赛汇总表》(见附件2)各1份(需要单位盖章);

    3、请将电子照片、报名表和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指定工作邮箱:sunyf@teda.gov.cn

    联 系 人:孙运芳

    联系电话:25203780

    通讯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街19号A区5楼人社局专业技术人才科

    电子邮箱:sunyf@teda.gov.cn

    附件:1.2019年天津市智能制造应用技术技能大赛暨第三届全国智能制造应用技术技能大赛天津选拔赛报名表

    2.2019年天津市智能制造应用技术技能大赛暨第三届全国智能制造应用技术技能大赛天津选拔赛汇总表

    3.2019年天津市智能制造应用技术技能大赛暨第三届全国智能制造应用技术技能大赛天津选拔赛裁判员推荐表

    4.裁判员候选人推荐工作相关要求



    附件:
    https://attNew.teda.gov.cn/bmztc/upload/files/2019/附件1-4.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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