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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131”创新型人才培养工程第二层次人选选拔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8-20 12:54
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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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开发区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区域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决定开展2019年“131”创新型人才培养工程第二层次人选选拔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和数量

    选拔工作在开发区企事业单位中开展。第二层次人选原则上应从已备案的“131”创新型人才培养工程第三层次人选中产生。已获得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天津市有突出贡献专家(授衔专家)等称号的人选,不在选拔范围。

    二、选拔对象和条件

    (一)选拔对象。此次重点选拔开发区优势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学科和科技型企业中从事原创性研发、科研成果转化等直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中青年专业人才。

    (二)选拔条件。第二层次人选,年龄一般在40岁以下,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扎实系统的专业理论基础,专业工作经验丰富,能够解决科研或生产中重大的、关键性的技术问题,在同行中具有一定的知名度;

    2.作为工业重大项目、服务业重大项目、区重大项目、自主创新产业化重大项目、重大市政交通项目的主要参与者,完成产品开发、工艺改进、技术改造,为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做出较大贡献;

    3.承担或参与的项目(课题)曾获区级及以上奖励(科学技术奖、社科奖、专利奖、新闻出版奖、文化艺术奖等);

    4.主持或参与的科研成果具有一定的实用价值,在成果转化或推进社会发展方面取得比较明显的经济社会效益;

    5.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发明专利或在国内、市内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过论文;

    6.符合我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在理论研究和技术创新等方面取得重要成果,并得到同行专家认可。

    三、选拔程序

    选拔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业内认可”的原则,由新区人力社保局负责组织实施。具体选拔程序如下:

    (一)准备工作。各用人单位参照第三层次人选条件“年龄一般在30岁左右,具有本科以上学历”选拔第三层次人选,并填写《天津市“131”创新型人才培养工程第三层次人选备案表》报开发区人力社保局备案。

    (二)组织推荐。选拔工作采取组织推荐方式,由被推荐人选所在单位按照隶属关系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开发区非公有制单位,由开发区人力社保局负责推荐。用人单位须于8月30日前组织完成推荐工作。

    (三)评议报送。开发区人力社保局对推荐人选材料进行核实把关,在保证材料填报准确无误的前提下进行评议,经评议确定推荐人选后,将书面申报材料统一报送至新区人力社保局。

    (四)评审公示。新区人力社保局委托专业机构组建专家评审委员会,对推荐人选进行评审,提出建议人选名单。在新区人力社保局门户网站及建议人选所在单位,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

    (五)审核批准。建议人选经公示无异议的,报新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确定“131”创新型人才培养工程第二层次人选名单。

    四、递交材料

    1.单位推荐报告1份;

    2.《天津市“131”创新型人才培养工程第三层次人选备案表》1份;

    3.《天津市“131”创新型人才培养工程第二层次人选申报表》3份(申报表需用A3纸正反面书式打印装订);

    4.《天津市“131”创新型人才培养工程第二层次推荐人选汇总表》1份;

    5.相关佐证材料(即申报人承担项目、获得奖励、发表论文、创造效益等方面的证明材料,后附其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学历学位复印件、职称证书复印件)1份,单独装订成册,要求不超过30页。

    特别说明:以上各材料均需加盖推荐单位公章,同时提供2-4项表格的电子版。递交材料截止时间9月6日。

    五、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选拔“131”第二层次人选,对进一步发现凝聚培养人才、激发人才创新活力具有重要意义,各用人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明确专人,扎实做好组织申报工作。

    (二)加强宣传。各用人单位要借助各种媒介,强化宣传、广泛发动,发掘和鼓励优秀人才积极踊跃地参加“131”第二层次人选的申报工作,此次未入选人员将纳入后备人才库。

    (三)严格纪律。申报人在填写申报表和提交相关佐证材料时,务须本着实事求是原则如实填报,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核实,将取消其“131”第二层次人选申报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联系人:孙运芳    联系电话:25203780

    工作邮箱:sunyf@teda.gov.cn

    通讯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街19号A区5楼人社局专业技术人才科


    附件:1.天津市“131”创新型人才培养工程第二层次人选申报表

            2.天津市“131”创新型人才培养工程第二层次推荐人选汇总表

            3.天津市“131”创新型人才培养工程第三层次人选备案表


    附件下载地址:泰达政务网---部门直通车---特定栏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载中心---培训发展




    2019年8月20日




    附件:
    https://attNew.teda.gov.cn/bmztc/upload/files/2019/1/4/附件1-3.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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