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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开区关于开展2021年用人单位聘任初、中级职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3-24 15:36
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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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经开区各用人单位:

    按照《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天津市用人单位聘任初级职称办法(试行)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8﹞31号)、《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完善职称评价激发企业创新活力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9〕15号)文件要求,为做好初、中级职称聘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我市用人单位聘任初、中级职称系列包括:高校教师、自然科学研究、社会科学研究、农业技术、工程技术、中专教师、技校教师、中小学教师(初级)、档案、文物博物(群众文化)、图书资料、律师、公证员、新闻、播音、体育教练、艺术、工艺美术、实验、飞行等20个系列。

    以下系列不可聘任,需考试获取:卫生技术、经济(初、中级)、会计(审计)、统计、翻译、出版(初、中级)、船舶(初、中级)、中小学教师(中、高级)等。

    二、聘任条件

    专业技术人员申请聘任初级或中级职称,须同时具备全市统一规定的学历、工作年限要求,并经所在单位业绩考核合格。全市统一规定的学历、工作年限要求为:

    (一)聘任初级职称

    1.聘任员级职称,中专毕业的,从事拟聘任岗位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

    2.聘任助理级职称,硕士研究生毕业的,从事拟聘任专业技术工作;大学本科毕业的,从事拟聘任岗位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大专毕业的,从事拟聘任岗位任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中专毕业的,从事拟聘任岗位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

    (二)聘任中级职称

    3.在全面开展初级职称自主聘任的基础上,企业可自主聘任中级职称。聘任中级职称,硕士研究生毕业的,取得助理级职称,并担任本专业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博士研究生毕业的,从事拟聘任专业技术工作。

    三、聘任程序

    2021年,用人单位聘任初级、中级职称业务须通过“天津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在线办理。

    (一)个人网上填报、用人单位网上审核(每月1-10日完成,中高级评审期特殊安排除外)

    个人和用人单位登录信息系统进行网上填报和网上信息审核,信息系统网址(建议使用搜狗或IE浏览器登录):天津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信息系统。

    1、申报人在信息系统注册并登录“个人业务”模块,按要求填报信息并上传相关附件,确认无误后向用人单位提交信息。

    特别注意:网上填报时,人员基本信息 “评价方式”处,请选择“用人单位自主聘任”。

    2、用人单位登录信息系统“单位业务”模块,对申报人提交的学历资历信息、上传附件和原件进行审核,符合聘任条件的组织开展工作业绩考核,并提出拟聘任意见。同意聘任后,由用人单位将信息在线提交至“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服务中心”审核。如申报人信息填报有误或附件上传不符合要求的需注明原因并将申报信息退回申报人员,限时要求申报人修改后重新提交,再由用人单位提交至“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服务中心”。

    (二)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每月11-31日)

    3、经开区人才服务中心、经开区人社局依次对用人单位提交的申报人信息进行审核。

    (三)窗口递交纸质材料(每月11-31日)

    4、经开区人社局网上审核通过后,请申报人在线打印《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登记表》并签字,用人单位在《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登记表》“部门考核意见”及“用人单位聘任意见”两处签字并加盖印章,报送至开发区第三大街泰达档案馆7楼19号职称窗口。

    聘任材料要求:

    (1)《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登记表》纸质版2份,正反面打印在一张A4纸上;要求系统在线打印,不允许修改内容;

    (2)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份;

    (3)《聘任专业技术职务一览表》纸质版1份,A4纸单面打印;电子版发送职称工作邮箱tedazc@aliyun.com,邮件主题命名为企业全称+年月+聘任职称人数,邮件正文务必注明经办人姓名和联系电话。

    (四)生成电子证书(每月20-31日)

    5、经开区人社局向天津市职称工作办公室提交申请,天津市职称工作办公室网上审核通过后,系统将生成职称电子证书,申报人可自行登录信息系统电子证书业务端口打印电子证书。

    四、其他事项

    1、按照《技能人才分类评价实施细则》(津人才办〔2019〕6号)文件规定,支持工程技术领域的高技能人才,参评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获得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2年,可聘任为技术员或助理工程师。

    2、用人单位新申请开通信息系统单位账户,或者单位账户密码遗失的,请登陆经开区人社局“泰省事”网上办事平台,选择“专业技术职称评定业务”模块,在线申请开通单位账户。已经开通单位账户的,可以继续使用,不用再申请。

    3、个人网上填报信息时,学历学位证书、天津市社保缴纳凭证等附件保证内容清晰可见。

    4、请申报人在职称信息系统提交申请后,及时关注系统审批流程,查看审批进度。

    五、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经济技术开发区职称工作办公室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7:00

    联系地址:开发区第三大街泰达档案馆7楼19号职称窗口

    联系电话:13332000918   25203780  

    关于经开区职称评定详细内容,请登录“泰省事”网上办事平台查看。

    附件:
    https://attNew.teda.gov.cn/bmztc/upload/files/2021/1/附件1: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登记表 模板.docx
    https://attNew.teda.gov.cn/bmztc/upload/files/2021/1/附件2:聘任专业技术职务一览表 模板.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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