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4月3日—2023年4月7日我局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公告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25201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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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心商务片区宝信大厦28层生态环境局
序号 |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关于大众汽车自动变速器(天津)有限公司新样机研发制造及测试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大众汽车自动变速器(天津)有限公司 |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区中南五街49号 | 天津环科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津开环评〔2023〕28号 | 2023.4.6 |
2 | 关于华熙生物科技(天津)有限公司中试平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华熙生物科技(天津)有限公司 |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区纺一路33号(现有厂区内) | 天津欣国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津开环评书〔2023〕9号 | 2023.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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