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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开区生态环境局关于2021年第二批环境保护鼓励项目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1-11-03 11:26
来源: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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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促进绿色发展暂行办法》(津开发[2020]16号)规定,现将2021年第二批拟补贴环境保护鼓励项目予以公示(项目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1年11月3日至11月5日。如有单位或个人对以上项目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经开区生态环境局反馈。

    (联系电话:25201974 25201178)

    附件:
    https://attNew.teda.gov.cn/bmztc/upload/files/2021/11/附件:2021年第二批拟补贴环境保护鼓励项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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