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收费项目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零违规收费承诺书 |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功能区审判管委委员会 | 诉讼费 |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200元;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300元;涉及损害赔偿的,按照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三章第十三条第(二)项第2款的规定执行;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80元;4.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没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1000元。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按照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三章第十三条第(三)项的规定执行;5.当事人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异议不成立的,每件交纳80元。以上详见《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国务院令第481号)、《天津市物价局关于制定部分诉讼费收费标准的通知》(津价费〔2007〕85号文件)。 | 详见《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481号、财综字[1999]150号《天津市物价局关于制定部门诉讼费收费标准的通知》(津价费[2007]85号文件) | 有承诺 |
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局开发分局 | 居民身份证 工本费 | 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申领、换领20元/证;身份证丢失损坏换证40元/证;临时身份证,10元/证;居住证换领、补领10元/证; | 价费字1992]240号、财预字1994]37号,发改价格[2003]2322号、财综[2004]8号、津财行政[2004]29号 | 有承诺 |
蓝印户口城市建设费 | 10000元/人 | 财综[1998]27号、津财综[1997]24号 | ||
保安员资格 考试费 | 80元/人 | 《天津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关于保安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津发改价费[2013]278号) | ||
天津市开发区公安消防支队 | 无 | 有承诺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 无 | |||
天津市滨海新区第四地方税务分局 | 无 | |||
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经济技术开发区分中心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