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开区法律援助中心:
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相关规定为符合援助条件的公民提供法律援助服务。指派援助人员无偿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法律服务。
二、负责接待来访法律咨询工作。接待社会各界人士和企业的法律咨询、代书服务。
三、负责开展全区普法宣传。拟定全区普法工作规划, 组织干部学法用法,推动基层法治建设、法治文化、法治阵地建设等相关工作。
四、负责组织推进全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
办公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洞庭路71号
办公时间:窗口时间 8:30-17:00(工作日) 办公时间 8:30-17:30(工作日)
负责人姓名:刘洪
联系方式:022-652993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