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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个商业秘密行政执法规范指引正式发布

发布日期:2024-04-26 13:41 来源:天津经开区—泰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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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高社会公众对商业秘密保护问题的重视,增强区域企业自我保护意识和维权能力,4月25日,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与天津经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编写的《商业秘密企业自我保护指引》《商业秘密企业维权指引》《商业秘密行政执法规范指引》等三个商业秘密保护指引正式发布。

其中,《商业秘密行政执法规范指引》是全国首个商业秘密行政执法规范指引,将为行政执法部门处理商业秘密案件提供重要参考和科学依据。

三个指引主要围绕激发企业自主保护意识、构建保护共识、服务企业保护需求等维度,引导企业重视商业秘密管理,积极建立并完善商业秘密合规管理制度,防范和化解企业商业秘密合规风险,为企业提供清晰易懂、可操作性强的指导文件。

突出对企业商业秘密的诉前保护。经开区专门把企业可以采取的预防商业秘密泄露的措施单独整理归纳,制定了《商业秘密自我保护指引》。企业可以直接通过《保护指引》所列建议,结合自身的经营状况参考适用。

突出企业使用指引的便利性。在制定指引时,经开区以让企业看得懂、用得上、找得到为导向,在保证指引内容合法、准确的基础上,尽可能使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整理出企业关注的商业秘密保护常见问题,采用简明扼要的问答形式,让企业“拿来就用”“有问就查”“一看就懂”。

突出指引内容的实用性。除了查阅资料、邀请专家论证之外,经开区认真吸纳了在深入企业调研时学习到的实用有效的商业秘密保护经验做法,在预防商业秘密泄露过程中有着很强的现实意义和指导意义。

此外,三个指引各有侧重、相互补充,共同构建了从事前预防、事后维权到行政打击的全链条、立体式保护体系,将为企业开展商业秘密保护工作提供“百科全书”般的指导与帮助。

《商业秘密自我保护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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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保护指引》侧重于企业自身商业秘密保护制度的建立,共分为总则、确定商业秘密、建立保密制度、泄密应对等四个部分,共计四十四条。其中,“建立保密制度”部分从人员管理、涉密文件及物品管理、涉密计算机及系统管理、涉密场所管理、对外活动管理等五个领域,对企业应做好商业秘密自我防护提出了可操作性强的建议。

《商业秘密维权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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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指引》侧重于企业商业秘密泄露后的维权知识普及,共分为商业秘密的认定、民事诉讼维权、行政控告维权、刑事维权等四个部分。《维权指引》以一问一答的形式,对50个常见问题进行了梳理和解答,简明直观地为企业商业秘密泄露后的维权工作提供了指引。

《商业秘密行政执法规范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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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指引侧重于对行政执法行为的进一步规范,共分为总则、商业秘密的界定、线索核查及立案、现场检查、调查取证、案件处理、附则等七个章节,共计六十条。该《指引》覆盖了行政执法全流程,详细列明了各个执法环节的注意事项,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理商业秘密案件提供了重要参考。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三个指引的发布为企业更好地开展商业秘密保护工作提供了全链条指导与帮助,为企业补足商业秘密管理漏洞、维护核心竞争优势、防范并化解风险搭建了“及时雨”般的载体。在行政与司法力量的积极保护下,企业对自身不断发展壮大、实现高质量发展、为区域作出更大贡献充满了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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