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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推进京津冀社会保障卡一卡通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为公共服务共建共享提供法律支撑

发布日期:2024-09-29 22:41 来源:天津政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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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7日,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天津市推进京津冀社会保障卡一卡通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规定》以法治形式固化已有成果,为三地公共服务共建共享提供了法律支撑。

“制定《规定》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保障卡一卡通重要讲话精神的重要举措,是深入贯彻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国家战略部署要求的重要举措,是推动京津冀社会保障领域创新服务管理、增进三地民生福祉的重要举措。”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王泽庆说,随着京津冀协同发展走深走实,人大协同立法不断拓展领域、深化合作,三地人大常委会共同确定将推进京津冀社会保障卡一卡通立法作为2024年协同立法项目,实现三地同一文本、同步审议、同步通过、同步宣传、同步实施。

《规定》共26条,一是明确了京津冀一卡通工作目标和基本原则。三地同时规定,在京津冀区域内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实现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交通出行、旅游观光、文化体验等方面跨省通用、一卡多用,线上线下融合发展。遵循统一组织、协作共享、便民利民、安全高效的原则,建立健全京津冀社会保障卡一卡通服务管理体系,提升公共服务便民化水平,推进京津冀区域公共服务共建共享,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走深走实。

二是明确了京津冀一卡通协同工作机制和政府职责分工。三地同时规定,依托京津冀协同发展工作机制,制定京津冀一卡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共同研究相关重大事项和配套措施,拓展应用领域和范围。明确三省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京津冀一卡通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京津冀一卡通服务管理工作,发展改革、教育、民政、文旅、卫生健康、医疗保障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三是明确了京津冀一卡通应用项目清单和应用场景。三地同时规定,共同编制一卡通应用项目清单并实行动态调整,及时向社会公布。针对群众使用社会保障卡的高频场景,重点明确京津冀一卡通在人社服务事项、医疗机构、交通线路、旅游景区、博物馆、图书馆等方面的具体应用,注重发挥社会保障卡的身份凭证功能和金融功能等,为群众便利使用社会保障卡提供支撑。为鼓励更多应用创新,明确依托京津冀一卡通推动实现更多公共服务事项集成办理和社会领域场景集成应用。

四是明确了京津冀一卡通服务保障措施。三地同时规定,按照集约发卡要求,推动多卡集成、多码融合、一码通用;用卡场景业务主管部门应当做好相关设施设备的运营维护和提升改造等工作;明确推动电子社会保障卡集成应用和三地社会保障卡服务平台对接,共同制定业务和技术标准,构建京津冀一卡通安全防护体系。为便于老年人、残疾人等社会成员使用社会保障卡,明确一卡通应用场所应当为老年人、残疾人等提供无障碍设施设备和便利服务。

此外,为增强《规定》的刚性,还规定了相关单位、工作人员以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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