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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导报】天津开发区多方联动出重拳,全面清理“僵尸车”

发布日期:2017-03-12 10:41 来源:中国经济导报 分享到:
  • 中国经济导报2017年03月10日报道:

    中国发展网 记者王敏报道 “僵尸车”的管理涉及城管、交管、公安、物业等多个部门,因缺乏有效的联动机制,一直是全国性城市管理的难题。为落实天津滨海新区创建全国卫生城市的要求,规范区停车秩序,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近期,天津开发区城市管理局会同公安分局、交警大队等部门,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集中清理“僵尸车”专项行动。

    据介绍,此次清理行动为期两周,清理范围涵盖区内所有道路、公共停车场、背街小巷、居民小区及其他公共部位,行动将分步骤清除所有占用公共资源停放,具有满身灰尘、破烂不堪等长期弃用特征的车辆,并致力于建立“随发现随清理”的长效治理机制。专项治理行动共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宣传及全面排查阶段(2017年3月3日—2017 年3月7日)。在各社区广泛张贴关于“僵尸车”集中清理专项行动的通知,由各社区居委会牵头,联合社区民警、各小区业主委员会及物业公司对管辖区域内“僵尸车”进行全面排查,行政执法检查大队各执法中队对所管辖区域内道路、公共停车场及其他公共部位进行全面排查,摸清“僵尸车”分布情况和车辆基本信息,建立分类清单,登录车辆详细信息。目前已核查出各类车辆741部(汽车283辆,其余为三轮车、摩托车、自行车等)。

    第二阶段是分类处置阶段(2017年3月3日—2017 年3月10日)由各社区居委会牵头,联合社区民警、各小区业主委员会及物业公司负责对小区内各类“僵尸车”张贴公告,根据不同情况规定三到五日内自行清理;由行政执法检查大队各执法中队牵头,联合公安、交警负责对道路上及公共场地的各类“僵尸车”张贴公告,根据不同情况规定三到五日内自行清理;对“僵尸车”中有牌照的,同时由城市管理局汇总相关信息后转交警大队逐车开展综合查询并建档立册,通过公告和电话通知等方式,责令车主或车辆管理人在限期内自行处理。目前,已对排查出来的“僵尸车”全部进行了公告,要求车辆所有人限期清理。通过工作人员宣传教育,已有84辆自行清理完成。

    第三阶段是集中清理阶段(2017年3月10日—2017 年3月15日)。对无正常理由未及时自行处置,且符合法定强制拖离程序的,实施强制拖移,集中停放,并按车辆交通违法情形依法分类处理。小区内处置现场将有社区居委会、社区民警、小区业主委员会和物业公司参加,公共区域处置现场将有公安、交警、执法部门参加。拖移车辆的现场工作人员通过拍照、录像的方式固定违法事实和证据,并做好详细记录,确保一车一档。

    清理行动结束后,城市管理局将会同有关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分期对拖移至集中停车点的“僵尸车”进行信息公告和处置。

    目前,城市管理局会同相关部门已完成前两个阶段的工作,将于2017年3月10日(周五)起进入第三阶段工作,即展开集中清理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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