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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19-05-17 17:18 来源:市政务服务办 分享到:
  •   一、我市制定《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的通知》的背景是什么?

      十九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放管服”改革,相继推出了《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指导意见》(厅字〔2018〕22号)、《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8〕28号)、《关于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的意见》(国办发〔2018〕32号)、《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实施方案》(国办发〔2018〕45号)、《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47号)等一系列改革文件。市委市政府对标国内国际先进国家地区,推出了《天津市承诺制标准化智能化便利化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津党办发〔2018〕28号),在此基础上,市政府制定“一制三化”改革公开公示、承诺审批、一网通办、全程监督、失信惩戒五个试行办法,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积极举措,是对广大群众企业的一项郑重承诺,是一项刀刃向内的改革。

      二、《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的通知》的政策依据有哪些?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9〕6号);《天津市承诺制标准化智能化便利化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津党办发〔2018〕28号);2019年天津市政府工作报告指出,全面深化“一制三化”审批制度改革。

      三、《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的通知》内容包括哪些?

      此次共取消行政许可事项12项,承接国务院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许可事项5项。

      四、《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的通知》什么时间开始实施?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的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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