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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帮扶农村就业困难劳动力转移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 》的政策问答

发布日期:2020-04-26 14:45 来源: 分享到:
  • 一、如何实现对农村劳动力的精准帮扶?

    答:按照不落一户一人的要求,对农村劳动力就业状况、求职意愿和培训需求进行调查摸底,建立台账、动态管理,分类帮扶。对未就业的,及时提供职业指导、技能培训、职业介绍服务。对低保家庭、单亲家庭、患重大疾病家庭等特殊困难人员,建立“一对一”跟踪服务机制,确保尽快就业。

    二、如何托底安置农村就业困难人员?

    答:《通知》明确要加强摸排调查,对有就业意愿的低保家庭人员、需赡养(抚养)患重大疾病直系亲属人员、单亲家庭人员、残疾人、复转军人及时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实施盯人帮扶,优先推荐就业岗位。对大龄特殊就业困难人员和市场渠道难以就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建立排序机制,通过公益岗位或遴选的服务型岗位予以托底安置。

    三、在促进企业吸纳农村劳动力就业上有哪些支持措施?

    答:为鼓励各类企业吸纳农村劳动力,特别是困难村劳动力就业,明确了三条措施:一是给予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对企业吸纳农村劳动力就业的,给予每人1000元补贴;吸纳困难村劳动力的,补贴提高到每人2000元。二是给予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职业介绍补贴。推荐农村劳动力成功就业的,给予每人300元补贴;推荐困难村劳动力的,补贴提高到每人600元。三是鼓励就近就地就业。对在村镇投资建厂或设立车间,招用困难村劳动力稳定就业10人以上的,给予3万元奖励。

    四、在鼓励农村劳动力自主创业方面有哪些实际举措?

    答:为激发农村劳动力创业热情,支持创业带动就业,明确了两条措施:一是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农村劳动力首次创办企业、农村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给予3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对困难村劳动力还相应放宽了补贴享受条件。二是给予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农村劳动力创业或在平台就业需购置生产经营工具的,给予最高3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并予以全额贴息。

    五、如何支持培训机构开展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

    答:对培训机构组织农村劳动力参加“职业培训补贴目录”内职业培训,培训合格的,给予培训机构培训费补贴;培训困难村劳动力的,补贴标准上浮至120%,并给予参加培训的困难村劳动力生活费补贴。

    政策原文:《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帮扶农村就业困难劳动力转移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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