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公开 >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暑期及雨季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和建筑市场专项检查暨经开区2020年第二次 建设工程“双随机、一公开” 检查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0-08-25 11:15 来源:泰达政务服务平台 分享到:
  • 各有关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天津市、新区、经开区关于做好暑期汛期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加强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质量安全意识,落实质量安全责任,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行为,根据《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规定》、《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相关法规、文件要求,建管中心近期开展了暑期及雨季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和建筑市场专项检查暨经开区2020年度第二次建设工程“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活动,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基本情况

    建管中心检查人员随机、项目随机检查了29个建设项目,出动检查人员203人次,重点对建筑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现场防疫、建筑市场、建筑劳务用工管理、监理行为等六大方面共计307项内容进行了检查。同时,加大了施工现场危大工程、起重机械、消防安全等各项措施落实情况以及监理单位质量安全行为的检查力度。此次执法检查共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60份,停工通知单1份,共提出整改意见220条,其中,质量整改单18份(29条),安全、防疫、文明施工整改单26份(安全104条、防疫1条、文明施工15条),建筑市场、农民工实名制整改单16份(建筑市场16条、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及工资发放48条),下达停工通知单1份(安全7条);约谈企业11家,拟立案处罚企业5家;建筑材料抽样19组,全部合格。

    检查表明,多数参建单位建筑市场行为基本规范,能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强制性标准组织施工,现场疫情防控基本到位,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处于受控状态。但检查中也发现,部分项目施工现场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欠缺,安全隐患排查不彻底,安全防护措施落实不到位,起重机械设备管理不规范。对上述存在的问题,相关责任单位要认真整改落实到位。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质量方面

    部分项目存在:工程桩钢筋笼箍筋间距不符合要求;基坑积水,存在泡槽情况;柱箍筋绑扎位置偏差大,加密区未加密;钢结构防火涂料厚度不足;高强螺栓未按规范要求进行复试;构造柱箍筋未加密;洞口未按要求设置过梁;防水材料、保温材料、部分装修材料未复试;工程资料与结构施工不同步;施工技术交底未交到施工人员;监理单位无旁站记录。

    (二)安全方面

    部分项目存在:安全管理体系不健全;安全教育、交底、隐患排查不到位;深基坑未按方案施工,项目负责人未在现场带班;钢结构高处作业无生命线、安全网、垂直通道等安全措施;塔吊、吊篮、施工升降机等起重机械限位器缺失。现场楼梯、临边、洞口防护不到位;灭火器、消防水源等消防措施配备不到位或无法正常使用;现场施工用电未形成TN-S系统;电缆拖地,“一闸多机”;架体拉结点不满足规范要求;监理单位未根据合同约定配备有相应资格的监理负责人和人员;监理规划细则编制无针对性。

    (三)文明施工方面

    部分项目存在:现场材料堆放混乱,施工道路不畅通;非道路移动机械无环保监测合格标识;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未及时清理;食堂无食品经营许可证。

    (四)疫情防控方面

    部分项目存在:生活区内无隔离间。

    (五)建筑市场方面

    部分项目存在:建设手续不齐全;项目施工、监理单位管理人员与中标通知书不一致,无变更手续;项目管理人员无所在单位社保证明;项目经理、总监未在岗履职;监理单位人员数量、专业配置与工程规模不匹配,旁站不到位;装修分包单位管理未纳入总包管理体系。

    (六)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及工资发放方面

    部分项目存在:现场作业工人未签订劳动合同;总包单位未开设农民工工资预储账户;实名制信息未上传;未设立农民工维权信息告示牌、未签订“零欠薪”承诺书。

    三、项目拟处罚情况

    (一)福莱特创新(天津)物联网技术有限公司年组装200台医疗诊断设备项目

    建设单位:福莱特创新(天津)物联网技术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天津市福莱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拟处罚)

    监理单位:天津瑞融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拟处罚)

    该工程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安全员等主要管理人员未到岗履职;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无针对性;现场楼梯、临边、洞口防护不符合规范要求;监理单位未根据合同约定配备有相应资格的监理负责人和监理人员进驻施工现场;总监不到岗,履职不到位;监理规划细则编制无针对性。

    (二)现代产业区东扩区污水总管与污水泵站接入口工程

    建设单位:天津开发区现代产业区总公司

    施工单位:石家庄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拟处罚)

    监理单位:天津市博华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该工程施工单位深基坑施工期间,项目负责人未在现场带班;基坑临边防护缺失;基坑坑边超载;发电机组配电不符合规范要求,未实现“三级控制二级保护”。

    (三)天津中景自动设备有限公司汽车非标零部件自动化生产设备项目

    建设单位:天津中景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天津金建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拟处罚)

    监理单位:天津开发区泰达国际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该工程施工单位现场消防水池深基坑作业无第三方监测数据,基坑支护未按方案要求施工;钢结构厂房柱脚混凝土未及时浇筑,地脚螺栓上的螺母承受上部结构荷载,存在安全隐患;钢结构高处作业无生命线、安全网、垂直通道等安全设施;现场施工用电未形成TN-S系统。

    (四)天津市港丰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厂房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天津市港丰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天津市中天富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拟处罚)

    监理单位:天津国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该工程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及安全员不在场;办公楼楼梯临边防护不符合要求;办公楼临时用电二级箱内未做重复接地,无日常巡检记录。

    对上述工程涉及的违法行为,建管中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责任单位进行行政处罚,向全区通报批评,相关责任单位记入年度信用体系,并责成企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各参建单位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引以为戒,举一反三,认真整改;要坚持疫情防控力度不减,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始终把质量安全放在首位,通过完善制度、强化责任、加强管理,真正把质量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到实处,切实提高经开区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水平。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2020年8月24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