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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管中心关于开展秋冬季房屋建筑工程综合检查暨经开区2020年度第三次建设工程“双随机、一公开” 检查情况的阶段性通报

发布日期:2020-11-17 09:34 来源:泰达政务服务平台 分享到:
  • 各有关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天津市、滨海新区和经开区关于安全生产工作要求,深刻汲取近期安全生产事故教训,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行为,夯实我区秋冬季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基础,消除安全隐患风险,加强房屋建筑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质量安全意识,落实质量安全责任,根据《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规定》、《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相关法规要求,建管中心分阶段开展了秋冬季房屋建筑工程综合检查暨经开区2020年度第三次建设工程“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活动,现将阶段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基本情况

    建管中心检查人员随机、项目随机检查了31个建设项目,出动检查人员124人次,重点对疫情防控、建筑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建筑市场、劳务用工管理、监理行为等六大方面,共计307项内容进行了检查。此次执法检查共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73份,停工通知单8份,共提出整改意见354条。其中,质量整改23份(92条);安全、防疫、文明施工整改单30份(安全104条、防疫19条、文明施工8条);建筑市场整改单20份(人员履职41条、工程发包及合同签订25条);停工通知单8份(安全65条)。拟立案处罚企业6家;建筑材料抽样65组,全部合格。

    检查表明,多数参建单位建筑市场行为基本规范,现场疫情防控基本到位,建筑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处于受控状态。但检查中也发现部分项目主要负责人未到岗履职,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欠缺,安全隐患排查不彻底,安全防护措施落实不到位。对上述存在的问题,相关责任单位要认真整改落实。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质量方面

    部分项目存在:桩头防水处理不到位;钢板止水带接头未采用双面焊接的咬接或搭接方式;工程桩钢筋锚入底板的长度不符合要求;个别剪力墙接茬处混凝土存在露筋及孔洞情况;个别楼板表面存在收缩性裂缝;个别构造柱主筋与混凝土结构无可靠连接;部分砌体材料、防水材料、保温材料、装修材料未复试;工程资料与施工进度不同步;工程报审单及整改回复单,无监理签字。

    (二)安全方面

    部分项目存在:现场管理人员配备不足,管理缺位;安全教育、交底、隐患排查不到位;塔吊、吊篮、施工升降机等起重机械限位器缺失;现场楼梯、临边、洞口防护不到位;灭火器、消防水源等消防措施配备不到位或无法正常使用;现场施工用电未形成TN-S系统;电缆拖地,存在“一闸多机”;外用脚手架与主体结构间隙过大,无安全防护;部分监理日志、旁站记录无监理人员签字。

    (三)文明施工方面

    部分项目存在:现场裸露土苫盖不到位,苫盖网目数及雾炮配备数量不足;现场建筑垃圾未及时清理。

    (四)疫情防控方面

    部分项目存在:施工现场未设置隔离间;个别现场人员未录入疫情防控系统;疫情防控方案与现场实际情况不符。

    (五)建筑市场方面

    部分项目存在:项目经理、总监未在岗履职;监理单位人员数量、专业配置与工程规模不匹配;建设单位发包未单独立项的室外景观道路工程。

    三、项目拟处罚情况

    (一)天津滨海中关村科技园泉州道02-67地块(天荟园)二期

    建设单位:天津碧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天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处罚)

    监理单位:天津市塘沽海洋高新技术开发区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该工程施工单位未配备与工程规模和技术相应的项目负责人和专业技术人员。

    (二)津滨开(挂)2019-1-C号地块

    建设单位:天津广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南通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天津市北方建设监理事务所(拟处罚)

    该工程监理单位未根据合同约定配备有相应资质的监理负责人和其它监理人员。

    (三)天保金海岸03-22地块商业项目

    建设单位:天津滨海开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天津市中天领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拟处罚)

    监理单位:天津市北方建设监理事务所

    该工程桩基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未在现场带班生产。

    (四)天津海关公共检验检测服务平台实验室改造项目、天津海关食品检验检测实验室综合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天津海关

    施工单位:天津三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拟处罚)

    监理单位:天津泰达建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该工程施工单位未消除临时用电线缆拖地、违规使用非标箱、临边防护局部缺失等安全隐患而继续施工。

    (五)天津汉州房地产建设有限公司华纳豪园四、六期项目

    建设单位:天津汉周房地产建设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中建二局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拟处罚)

    监理单位:天津市建设工程监理公司  

    该工程施工单位存在现场高处作业人员未采取有效安全防护措施,重大危险源施工期间,项目经理未在现场带班,且未参与项目管理等问题。

    (六)天津滨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津滨开(挂)2019-3号地块项目

    建设单位:天津滨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中国电建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拟处罚)

    监理单位:天津泰达建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该工程桩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安全、技术等主要负责人未在现场带班生产;现场裸露土苫盖不到位。

    对上述工程涉及的违法行为,我中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责任单位进行行政处罚,向全区通报批评,相关责任单位计入年度信用体系,并责成企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各参建单位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引以为戒,举一反三,认真整改;要坚持疫情防控力度不减,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行为,始终把质量安全放在首位,通过完善制度、强化责任、加强管理,真正把质量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到实处,切实提高经开区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水平。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2020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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