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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秋冬季房屋建筑工程综合检查暨经开区2020年度第三次建设工程“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情况的阶段通报

发布日期:2021-01-05 10:16 来源:泰达政务服务平台 分享到:
  • 各有关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天津市、滨海新区和经开区关于安全生产工作要求,深刻汲取近期安全生产事故教训,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行为,夯实经开区秋冬季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基础,消除安全隐患风险,加强房屋建筑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质量安全意识,落实质量安全责任,根据《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规定》、《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相关法规和文件要求,建管中心分两个阶段先后开展了秋冬季房屋建筑工程综合检查暨经开区2020年度第三次建设工程“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活动,现将第二阶段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基本情况

    建管中心检查人员随机、项目随机检查了77个建设项目,出动检查人员324人次,重点对疫情防控、建筑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建筑市场、劳务用工管理、监理行为等六大方面,共计307项内容进行了检查。此次执法检查共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66份,停工通知单10份,共提出整改意见291条。其中,质量整改11份(26条);安全、防疫、文明施工整改单26份(安全108条、防疫3条、文明施工15条);建筑市场整改单29份(人员履职14条、工程发包及合同签订5条、实名制管理60条);停工通知单10份(安全60条)。拟立案处罚企业10家。

    检查表明,多数参建单位建筑市场行为基本规范,现场疫情防控基本到位,建筑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处于受控状态。但检查中也发现部分项目主要负责人未到岗履职,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欠缺,安全隐患排查不彻底,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对上述存在的问题,相关责任单位要认真整改落实。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质量方面

    部分项目存在:部分桩头渗水,桩头防水细部处理不符合规范要求;桩帽施工缝留设无设计变更,施工缝结合面未作粗糙处理;构造柱箍筋无加密区;接地装置扁钢与扁钢焊接搭接长度不满足规范要求;钢筋加工区钢筋切头成马蹄形;主体混凝土养护措施不到位;未提供混凝土受冻临界强度报告;管道支架螺栓锈蚀严重; 树穴中未见有机肥,种植土颗粒过大;监理未能提供部分桁架焊接旁站记录。

    (二)安全方面

    部分项目存在:现场管理人员配备不足;安全教育、交底、隐患排查流于形式;塔吊、施工升降机等起重机械限位器缺失;现场楼梯、临边、洞口防护不到位;现场、宿舍灭火器、消防水源等消防器材配备不足;钢结构焊接无接火斗;建筑物楼层钢粱吊装完毕后,未及时分区铺设安全网;现场施工电缆拖地,存在“一闸多机”;作业人员未正确佩戴安全帽;简易移动式脚手架搭设无护身栏杆、无抛撑或支腿等稳定措施;钢结构吊装无信号工;危大工程施工方案无监理签字及执业印章。

    (三)文明施工方面

    部分项目存在:现场局部裸露土苫盖不到位,苫盖网目数及雾炮配备数量不足;现场建筑垃圾未及时清理。

    (四)疫情防控方面

    部分项目存在:施工现场未设置隔离间;个别现场人员未录入疫情防控系统;疫情防控方案与现场实际情况不符。

    (五)建筑市场方面

    部分项目存在:未取得施工许可证下,已开始施工作业;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等主要管理人员未对工程施工活动进行组织管理; 专业分包项目负责人未在岗履职。

    三、项目拟处罚情况

    (一)天津开发区鸿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综合楼外檐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天津开发区鸿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山东军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拟处罚)

    该工程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技术、质量、安全负责人等主要管理人员未对工程施工活动进行组织管理;施工现场外架与主体结构拉结点不足,存在安全隐患。

    (二)天津中景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汽车非标零部件自动化生产设备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天津中景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天津金建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拟处罚)

    监理单位:天津开发区泰达国际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该工程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技术、质量、安全负责人等主要管理人员未对该工程的施工活动进行组织管理。

    (三)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Vitesco Technologies集团混合动力及电动汽车系统亚太区研发和生产中心项目

    建设单位: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拟处罚)

    监理单位:河北鸿泰融新工程项目咨询股份有限公司(拟处罚)

    该工程施工单位在二层框架梁、板模板支撑架施工中,存在大部分梁下主承重立杆单独支设,与周边架体无连接且部分立杆受载后压弯变形严重;作业面大量使用可燃保温棉毡,未配备灭火器材; 现场北侧中部一分配电箱下口电缆沿地敷设等安全隐患未消除继续施工;监理单位对此安全隐患未下发整改或停工,且未及时上报。

    (四)天津一汽丰田发动机有限公司TNGA发动机系列项目(泰达)-3线、7线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建设单位:天津一汽丰田发动机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吉林安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处罚)

    监理单位:长春一汽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该工程施工单位在钢结构主体施工中,存在建筑物楼层钢粱吊装完毕后,未及时分区铺设安全网以及屋面洞口防护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安全隐患。

    (五)科伦北方药物研究院项目

    建设单位:天津科伦药物研究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四川永存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拟处罚)

    监理单位:天津开发区泰达国际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该工程深基坑重大危险源施工期间,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未在现场带班管理,管理组织架构不健全。

    (六)天津益健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检测楼项目

    建设单位:天津益健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天津英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拟处罚)

    监理单位:天津市宏伟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该工程施工单位在装修施工作业中,室外楼梯无临边防护,存在安全隐患。

    (七)辰光(天津)制药有限公司生产工厂筹建项目

    建设单位:辰光(天津)制药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天津华一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拟处罚)

    监理单位:天津城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该工程施工单位在装修施工作业中,消防水池临边防护缺失,临时用电存在“一闸多机”情况。

    (八)天津期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滨海新港路店装修工程

    建设单位:天津期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拟处罚)

    施工单位:北京启桃基业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该工程建设单位在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已开工建设。

    (九)天津电装电子有限公司第二工厂项目

    建设单位:天津电装电子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大连凯杰建设有限公司(拟处罚)

    监理单位:天津市塘沽区海洋高新区开发区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该工程施工单位在主体工程施工中,现场裸土苫盖不符合要求。

    对上述工程涉及的违法行为,建管中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责任单位进行行政处罚,向全区通报批评,相关责任单位计入年度信用体系。各参建单位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引以为戒,举一反三,认真落实整改;要坚持疫情防控力度不减,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行为,始终把质量安全放在首位,通过层层压实安全责任,最大限度消除各种现场施工的不安全行为和安全隐患,坚决做好岁末年初全区建筑施工安全工作,坚决杜绝重大施工安全事故发生。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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