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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天津经开区面向社会征集党建史料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1-03-19 09:18 来源:天津经开区—泰达 分享到:
  • 为弘扬泰达精神,传承红色基因,讲好泰达故事,进一步挖掘天津经开区的红色资源,激励一代代泰达人二次创业、接续奋斗。天津经开区面向社会广泛征集经开区建区以来党的政治思想建设档案资料,特公告如下:

    征集内容

    1.反映建区以来天津经开区党建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等政治思想理论与实践的重要文献(图书、报纸、杂志)、文稿、文件(汇编)、照片、录音、录像、实物等档案资料;

    2. 反映建区以来天津经开区党的重要活动和重要事件的文献(图书、报纸、杂志)、文稿、文件(汇编)、照片、录音、录像、实物等档案资料;

    3. 受到区级以上表彰的党组织或党员,其围绕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制度建设方面作出贡献的档案资料;

    4.天津经开区企业党建工作的相关资料;

    5. 天津经开区领导人和知名人士关于党建领域的文稿、著作、讲话稿、照片、音视频等资料;

    6. 反映建区以来,基层党组织、党务工作者带领党员群众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在各个领域取得突出成绩的档案资料;

    7. 反映天津经开区建设发展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艺作品:小说、散文、诗歌、话剧、戏曲以及各种书画作品等;

    8.各新闻媒体、自媒体等形成的关于天津经开区庆祝建党百年系列活动的纪实性资料和宣传报道资料。

    征集要求

    1.内容要求客观真实,不涉及产权版权纠纷;

    2.照片可为纸质照片或电子版照片,照片尺寸不限,黑白、彩色均可,需附简要文字说明,注明拍摄者、拍摄对象、拍摄时间、地点、内容等基本信息;电子版照片应为未经PS处理的原始照片,翻拍件或扫描件需予以注明;

    3.音视频应播放流畅、声音或画面清晰、主题突出,并注明拍摄者、拍摄时间、地点、简要内容说明等基本信息;

    4.文学创作或艺术作品为原件;

    5.另附捐赠者姓名、单位、联系方式。

    征集方式及管理利用

    1.自愿捐赠。捐赠者可将所捐档案资料,通过邮件、邮寄或直接送达的方式,向泰达档案(图书)馆捐赠;

    2.协商复制。对收藏者需继续自己保存的特别珍贵的档案资料,经双方协商,由泰达档案(图书)馆进行复制,复制完成后归还原件;

    3.凡经审核征集到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均归国家所有,捐赠者对其捐赠的档案资料享有优先利用权,并可对档案资料中不宜向社会开放的部分提出限制利用意见。捐赠的档案资料遵照知识产权原则用于档案开发利用;

    4.活动举办方将对捐赠具有价值的档案资料的捐赠机构或个人,颁发收藏证书。

    联系方式

    泰达档案(图书)馆

    联系人及电话:胡冬梅 25203126  南海涛 25203212   吴忠茹 25203266

    邮箱:tedala_glb@teda.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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