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开发区、各街镇工业节能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按照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2021年度再生资源有关行业规范条件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组织我区 2021 年度废钢铁加工、废旧轮胎综合利用等行业规范条件企业申报工作。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请各开发区、各街镇工业节能主管部门积极组织区域内有关企业自愿申报,指导企业参照相关文件要求如实填写报表及证明材料,于2021年4月26日前将推荐函及企业申报材料(纸质材料一式两份,电子光盘一式三份)报送至我局节能与法规室(地址:滨海新区大连东道1060号院内5号楼5437室)。
我局将对申报企业情况进行核实后报市工信局,市工信局组织专家初审合格后报工信部。
附件1: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2021年度再生资源有关行业规范条件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联系人:张靳;电话 66707663)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