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公开 >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经开区建设工程春季开复工检查暨2021年度第一次“双随机、一公开” 执法检查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1-05-13 14:12 来源:泰达政务服务平台 分享到:
  • 各有关单位及部门:

    为贯彻落实市、滨海新区、经开区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统筹做好建设工程开复工疫情防控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持续提高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质量安全意识,强化落实质量安全责任,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行为,根据《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规定》、《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相关法规、文件要求,建管中心近期开展了经开区建设工程春季开复工检查暨经开区2021年度第一次建设工程“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活动,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基本情况

    建管中心检查人员随机、项目随机检查了60个建设项目,出动检查人员372人次,重点对疫情防控、建筑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建筑市场、劳务用工管理、监理行为等六大方面,共计221项内容进行了检查。此次执法检查共下达各类责令整改通知书104份、停工通知单11份;共提出各类整改意见374条。其中,质量整改通知书31份(66条);安全、防疫、文明施工整改通知书40份(安全158条、防疫3条、文明施工22条);建筑市场整改通知书33份(人员履职8条、工程发包及合同签订2条、实名制管理73条);安全停工通知单9份(37条);质量停工通知单2份(5条)。拟立案处罚企业4家。建筑材料抽样224组,全部合格。

    检查表明,多数参建单位建筑市场行为基本规范,现场疫情防控基本到位,建筑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处于受控状态。但检查中也发现部分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等主要负责人未到岗履职,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欠缺,安全隐患排查不彻底,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对上述存在的问题,相关责任单位要认真整改落实。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疫情防控方面

    部分项目存在:现场施工大门入口处无专人对进场人员测温排查;防疫教育及接种宣传不到位。

    (二)质量方面

    部分项目存在:钢筋笼主筋有效焊接长度不足; 灌注桩后注浆施工,桩端未设置有效后注浆阀且不具备逆止功能;冬施混凝土实体强度未检测;墙、柱混凝土施工缝处理不到位;钢结构及幕墙龙骨焊缝未做防腐处理、外墙保温板粘贴面积不足;施工方案内容无针对性;部分材料(高强螺栓、防水材料)无进场验收记录,无复试。

    (三)安全方面

    部分项目存在:消防器材配备不足;宿舍隔墙上部未做有效防火封堵;临边防护缺失,洞口无防护;模板支撑架中,梁下主要承重立杆未与周边满堂支撑架进行有效连接;外架防护安全立网目数不足,局部破损;外架与建筑物之间隙无安全防护;违规存放使用后的液化气罐;作业人员未正确佩戴安全帽;配电箱重复接地体使用螺纹钢筋,且保护零线线径不满足规范要求;电线、电缆拖地;部分塔吊、电梯、吊篮安全限位、装置失效。

    (四)文明施工方面

    部分项目存在:建筑垃圾未实施处置登记管理;食堂无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堂人员无健康证;现场物料堆放杂乱;扬尘管控未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要求。

    (五)建筑市场方面

    部分项目存在:未派驻项目经理、技术、质量、安全等主要负责人;派驻的项目负责人未对工程的施工活动进行组织管理。

    (六)劳务用工管理方面

    部分项目存在:未订立用工劳动合同;未实施用工实名制登记及管理;未按规定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未建立用工管理台账;未实行农民工工资委托代发制度。

    三、项目拟处罚情况

    (一)天津中景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汽车非标零部件自动化生产设备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天津中景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天津金建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拟处罚)

    监理单位:天津开发区泰达国际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该工程施工单位现场部分灭火器失效;脚手架无施工方案,操作层脚手板未满铺;临时用电布置及模板支撑架体搭设不满足规范要求;项目主要管理人员未在岗履职。

    (二)泰普制药有限公司原料药与制剂项目(二期)

    建设单位:天津泰普制药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山西运城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拟处罚)

    监理单位:天津国际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该工程施工单位所施工的构造柱外观质量存在蜂窝、麻面、露筋等质量缺陷;监理单位中标监理工程师未到岗履职。

    (三)水性电泳涂料技术提升改造和环保处理设施项目

    建设单位:天津永富关西涂料化工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天津市东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拟处罚)

    该工程施工单位未派驻项目经理、技术、质量、安全管理负责人,不履行管理义务。

    (四)金耀医疗科技新厂房项目

    建设单位:天津金耀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天津天河伟业建设工程公司(拟处罚)

    监理单位:天津正方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该工程施工单位现场搅拌砂浆;砌体洞口未按规范设置过梁;局部临边防护缺失;现场灭火器配置数量不足。

    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2021年5月7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