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2021年6月24日,建管中心发布了《关于责令天津津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29家企业限期整改的公告》,责令相关单位于2021年7月25日前就企业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行为进行整改。其中天津天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18家单位建筑施工企业(详见附件一)未能完成整改,对于上述企业我中心将按规定函告区行政审批部门建议依法撤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
现将处理意见公示5个工作日(2021年7月26日—2021年8月2日),上述单位存在以下情况的,可以向我中心提出异议和申诉:
1.已经完成安全生产条件整改的;
2.有其他合理原因的。
需要申诉的单位,应委派专人负责,经办人须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授权委托书应加盖有企业公章、法人代表印章,并提交申诉报告及佐证材料。
公示期内未申诉,或者申诉原因不成立,我中心将按上述公示意见处理。
申诉受理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街19号
联系电话:20208725
附件一:《未整改合格企业名单》
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2021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