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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经开区2021年绿色发展专项扶持项目(第二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8-30 09:22 来源:泰达政务服务平台 分享到:
  • 各相关单位:

    根据《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促进绿色发展暂行办法》(附件1)的相关规定,自2021年9月1日起可申报2021年绿色发展专项扶持项目(第二批)。本次申报项目必须为2019年9月1日以后竣工的项目。请各申报企业仔细阅读《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促进绿色发展暂行办法申办指南》(附件2),并按指南要求准备材料,相关表格见附件3和附件4(只有申报合同能源管理类项目的单位需填写附件4)。

    请各单位于2021年9月30日(星期四)前将申报所需材料报送至宝信大厦(经开区融义路1352号)30层发展和改革局节能科(纸质材料加盖公章、签字一式两份)。

    特此通知。

    附件:1.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促进绿色发展暂行办法

        2.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促进绿色发展暂行办法申办指南

        3.天津经开区绿色发展专项项目申请表

        4.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补贴申请承诺书

    (联系人:刘茜  电话:25202140、15822367799)

    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8月25日



    附件:
    https://attNew.teda.gov.cn/upload/files/2021/8/附件1: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促进绿色发展暂行办法.docx
    https://attNew.teda.gov.cn/upload/files/2021/8/附件2: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促进绿色发展暂行办法申办指南.doc
    https://attNew.teda.gov.cn/upload/files/2021/8/附件3:天津经开区绿色发展专项扶持项目申请表.doc
    https://attNew.teda.gov.cn/upload/files/2021/8/附件4: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补贴申请承诺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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