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促进绿色发展暂行办法》(附件1)的相关规定,自2021年9月1日起可申报2021年绿色发展专项扶持项目(第二批)。本次申报项目必须为2019年9月1日以后竣工的项目。请各申报企业仔细阅读《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促进绿色发展暂行办法申办指南》(附件2),并按指南要求准备材料,相关表格见附件3和附件4(只有申报合同能源管理类项目的单位需填写附件4)。
请各单位于2021年9月30日(星期四)前将申报所需材料报送至宝信大厦(经开区融义路1352号)30层发展和改革局节能科(纸质材料加盖公章、签字一式两份)。
特此通知。
附件:1.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促进绿色发展暂行办法
2.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促进绿色发展暂行办法申办指南
3.天津经开区绿色发展专项项目申请表
4.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补贴申请承诺书
(联系人:刘茜 电话:25202140、15822367799)
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8月25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