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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第二批天津市智能制造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0-11 09:30 来源:泰达政务服务平台 分享到:
  • 经开区各相关企业:

    根据《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委网信办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关于发布2021年第二批天津市智能制造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的要求,现组织开展2021年第二批天津市智能制造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及负责人联系方式

    (一)支持企业智能化升级

    1.市级企业技术中心企业购置研发设备提升创新能力(见附件1—科技创新局 代腾飞66878908)。

    2.工业企业智能化改造设计咨询诊断(见附件2—装备及智能制造产业促进局 李思25201926、王璁25203170)。

    3.工业企业智能化升级方案设计(见附件3—装备及智能制造产业促进局 李思25201926、王璁25203170)。

    4.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建设(见附件4—发展和改革局 王钰圣 25201035)。

    (二)支持工业互联网发展

    1.培育智能制造和工业互联网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和服务商(见附件5—电子信息产业促进局 李宾25202893)。

    2.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和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示范(见附件6—电子信息产业促进局 胡芯歌25203763)。

    3.企业上云上平台应用示范(见附件7—电子信息产业促进局 周永天25202793)。

    (三)支持新兴产业发展

    1.支持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产业发展(见附件9—电子信息产业促进局邓颖哲25202051)。

    2.支持机器人产业发展(见附件10—装备及智能制造产业促进局 李思25201926、王璁25203170)。

    3.支持重点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集成应用(见附件11—装备及智能制造产业促进局 李受钊25201340、许明君25201830)。

    4.支持区块链产业创新发展(见附件12—新经济局 刘哲岳 25201125)。

    5.支持智能科技应用场景建设(见附件13、14—新经济局 刘哲岳 25201125)。

    (四)提升研发创新能力

    1.鼓励科研院所来津发展(见附件20—科技创新局 代腾飞66878908)。

    (五)支持优质企业发展

    1.领航培育企业(见附件15—发展和改革局 张凯悦25201263)。

    2.支持智能科技企事业单位取得军工资质(见附件16—发展和改革局 刘茜25202140)。

    3.支持网信军民融合发展(见附件19—网信办 藏光宇 25201076)。

    (六)支持大数据产业发展

    1.支持大数据产业发展项目建设(见附件17—新经济局 刘哲岳 25201125)。

    2.支持市级大数据试点示范项目(见附件18—网信办 藏光宇 25201076)。

    二、项目申报

    (一)申报时间及相关要求

    1.申报附件1—17对应方向,请项目申报单位登录天津市智能制造专项资金项目管理系统(网址:http://www.tjsps.org.cn),注册账号,按照页面指引填报项目信息,上传有关附件并提交;同时报送按照要求准备纸质申报材料(纸质一式二份,光盘一式一份,电子文档格式“推荐区+企业名称+项目名称”要求详见附件),申报时间于10月19日下午17点截止,将项目申报材料(含电子文档)报送至对应附件的项目负责人,逾期将不予受理。

    2.申报附件18—20对应方向,按照附件的要求报送,申报时间于10月19日下午17点截止,将项目申报材料(含电子文档)报送至对应附件的项目负责人,逾期将不予受理。

    (二)申报条件

    1.注册登记、税务征管关系均在本市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依据《天津市社会信用条例》,项目申请单位须为非严重失信主体,并书面承诺本单位信用状况。

    2.项目真实,符合本通知的支持方向。

    3.项目申请单位财务状况和经济效益良好,具备完成项目的能力。

    4.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得市级财政支持的项目,不得申请本专项资金。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5.其他申报条件详见相关方向附件。

    (三)申报材料

    项目申报单位对提供的全部资料应保存完整以备查。项目申报材料不予退回。申报材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1.天津市智能制造专项资金项目申请书(附件21)。

    2.申报方向对应附件中要求的材料。

    3.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项目申报单位法人(或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信用信息。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并下载本企业信用信息报告;在天津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redit.scjg.tj.gov.cn/gsxt)网站查询本企业信用信息,打印本企业信用状况,以及“信息类别分类”下“行政处罚信息”和“信用监管名单信息”页面,并加盖公章。

    5.项目申报单位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含附注)。

    (四)材料要求

    1.申报材料用A4纸双面打印,按上述顺序装订,左侧胶装成册,书脊处注明项目名称、申报单位。

    2.全套申报材料电子文档。请各区级主管部门以“推荐区+企业名称+项目名称”形式命名,将推荐项目申报材料刻在一张光盘内,盘面标注推荐单位。

    附件:2021年第2批天津市智能制造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相关附件

    2021年10月9日


    附件:
    https://attNew.teda.gov.cn/upload/files/2021/10/2021年第2批智能制造项目申报指南.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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