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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港工业区泰润二道(海港路-南港六街)道路工程填海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发布日期:2021-10-11 16:40 来源:泰达政务服务平台 分享到:
  • 本填海工程位于天津南港工业区,为东西走向,西起为现状海港路(K0+018.300),东至现状南港六街(K2+944.694),工程北侧15米是天津南港120万吨/年乙烯及下游高端新材料产业集群项目。本填海工程建设填海造地用海面积8.9502公顷,所成陆域用于建设南港工业区泰润二道(海港路-南港六街)道路工程。项目整体位于南港工业区围填海项目范围内,填海造地工程已由天津市南港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整体完成施工,现状平均标高约+3.5m,填海投资约7697.17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生态功能与生物资源损失补偿金额)87.30万元,约占填海工程总投资的1.13%。

    根据《天津南港工业区围填海项目生态评估报告(报批稿)》(天津南港工业区管理委员会,国家海洋局北海环境监测中心,2019年3月),本项目属于未确权已填成陆围填海区域,属于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中的未批填而未用(斑块编号:120109-0059,已备案),本项目为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置项目,不属于新增围填海项目。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本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详见链接附件,如需查阅纸质报告书,请与建设单位联系,联系方式附后。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为可能受到本工程影响的有关单位和个人。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为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电话联系;发送信件或邮件到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直接到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应意见。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为2021年10月11日至2021年10月22日(10个工作日)。

    (六)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基本建设中心

    联系人: 张斌

    电话:022-25202823

    邮箱:jjzx200902@126.com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天科院环境科技发展(天津)有限公司

    联系人:寿工

    电话:022-59812345-6324

    邮箱:zyhj@vip.163.com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基本建设中心

    2021年10月11日


    附件:
    https://attNew.teda.gov.cn/upload/files/2021/10/南港工业区泰润二道(海港路-南港六街)道路工程填海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公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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