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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局关于转发市诚信办《关于开展信用管理师职业技能认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5-09 16:55 来源:泰达政务服务平台 分享到:
  •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天津市社会信用条例》和《天津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的有关要求,天津市诚信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开展信用管理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通知》,现予转发。请各有关单位及人员根据需要开展申报认定工作(评价标准及联系方式等见附件)。

    附件:1.关于开展信用管理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通

    2.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天津市信用管理师职业技能培训评价(1期)工作的通知

    联系人:祁霄鹏  电话:022-25202748




    经开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5月7日  

    附件:
    https://attNew.teda.gov.cn/upload/files/2022/5/附件1:《关于开展信用管理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通知》.docx
    https://attNew.teda.gov.cn/upload/files/2022/5/附件2:《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天津市信用管理师职业技能培训评价(1期)工作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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